古语讲,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但在2017年12月19日,22岁的郑某亲手打死了自己的父亲。
2017年12月21日,一名男子慌张的跑进顺义区李桥镇派出所,自称姓郑。郑某报警说,父亲三天前出门后失联,手机关机,人失踪了。警方接案后的第二天,郑某又来到派出所,这次他是来自首的。据郑某供述,案发当日他亲手杀死了自己父亲,还将尸体藏匿于井中。当警方找到老郑尸体时,已在渗水井里泡了三天。经法医鉴定,老郑符合被他人持钝器击打头部,并至于井中,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死亡。当天,郑某被刑事拘留。2018年7月9日,市检三分院以郑某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2018年12月26日,三中院认为,郑某犯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一审判决郑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郑某,22岁,河北人,2009年初中毕业后,随父亲来京帮忙打理建筑机械租赁公司。2017年12月19日(案发当天),老郑发现郑某向他隐瞒了损失十几万工程款的事大发雷霆。那一刻,父亲平日对自己的种种责备、暴力行为,在郑某脑海里闪现。这一次,郑某下了狠手,他用砖头、铁锤打了父亲头部后,又将其藏在顺义临清村西侧大院的渗水井里。杀死父亲后,郑某处理了作案工具,掩盖了作案现场。随后,郑某谎称父亲走失,带着母亲四处寻找父亲。直到案发后第三天,郑某觉得此事终究瞒不过去,只得到公安机关自首,坦白了自己弑父的经过。
检察官赵春凤回忆,郑某给人的印象是:冷酷,亲情寡淡,不懂感恩。每次提讯,对于亲手杀死亲生父亲一事,郑某总是轻描淡写,反而一再抱怨父亲的严厉和从小到大对他的打骂。记者也注意到,在郑某的多次供述中,他极力描述自己是委曲求全的儿子,父亲充满暴力。郑某试图利用这些借口,为自己弑父找到开脱的理由。检察官赵春凤认为,任何原因、事件,都不可能成为郑某打死父亲的理由。
心理专家赵喜刚分析,郑某是心理学中的习得性行为,指如果孩子对用暴力解决家庭矛盾的方式耳濡目染,长此以往会进行模仿,未来处事就有可能优先用暴力来解决问题。从郑某一贯表现以及案发时的行为看,郑某不具有与他人或者社会相悖的不良情绪,不属于反社会型人格,致使郑某痛下狠手弑父的原因是缺少家庭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