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2018年10月,公安接警称某火锅店内有两桌客人打架,误将饭店店员杨某头部打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相关人员进行登记,杨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往医院就医。待民警回所核查杨某身份时,惊讶发现,被打的餐厅服务员杨某竟是网上在逃人员,涉嫌多起盗窃罪。
案件详情
经查明,杨某在2018年6至7月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流窜于丰台、门头沟、石景山等地,三次盗窃手机专卖店手机12部,价值两万余元。近日,杨某因涉嫌盗窃罪,被石景山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并被石景山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上图:被盗的手机店
三次盗窃
2018年6月中旬,杨某在北京市丰台区某二手手机专卖店盗窃价值三千余元的苹果牌手机两部;
2018年7月初,杨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手机专卖店内盗窃价值二千余元的OPPO牌手机一部;
2018年7月下旬,杨某在北京市石景山区某手机专卖店盗窃价值为一万四千余元的华为牌手机九部。
杨某称,所盗手机已全部销赃,赃款或用于消费,或用于赌博。当检察官讯问杨某多次盗窃手机专卖店原因时,其称:“因为我路过那,我没有钱了就有了偷手机的想法,我就想着玩牌翻本……”
最后,杨某的父亲出面赔偿了相关商店的损失,并获得了商店店主的谅解。
检察官提示
人生道路长,请别走邪道;
偷钱去赌博,越赌亏越多;
锒铛入狱羞,亲人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