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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行骗,男子获刑一年

本站发表时间:[2020-04-26] 来源: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孙成成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口罩等防护用品十分紧缺,但有些不法分子却伪装成微商谎称有医用口罩可售,骗取被害人钱款一万余元。经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月7日,被告人张某通过微信群聊发现被害人刘某为复工复产紧急求购医用口罩6000个,便添加刘某为微信好友,在自身没有货源的情况下,谎称有泰国医用口罩可售。刘某信以为真,通过微信将一万余元货款转账给张某。张某收款次日便告知刘某口罩被海关扣押而拒不退款,并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3月10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门头沟检察院严把证据关、程序关、质量关,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在受理案件后,该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迅速成立办案组,通过案件会商等方式,第一时间介入引导侦查,仅用一天时间即完成审查、讯问等工作,并于次日做出批准逮捕决定,于三个工作日内提起公诉,实现了快捕快诉;同时,注重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法治教育和思想转化工作,依法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教育、鼓励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促使其真心悔罪,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检察官提示,疫情期间,人们的注意力普遍被防控吸引,防骗警惕性降低,更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防疫物资,在付款时要再三谨慎,并留存关键证据,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立即报案,避免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供稿单位: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