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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叫代驾,代驾竟醉驾!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30] 来源: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随着醉驾入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大家的习惯,新兴的代驾行业也迅速发展,但是市民张先生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酒后叫的代驾司机竟然涉嫌酒驾被民警查获,想想还是有些后怕。
  案情回顾
  2020年8月22日20时许,市民张先生在饭店吃饭喝酒结束后,通过某平台叫了一位代驾司机国某某,随后国某某接到张先生后开始按照预定线路驾车回家,当车开到一个交叉路口时,民警在例行夜查中发现代驾司机国某某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达171mg/100ml。在盘问过程中,国某某谎称自己中午喝了藿香正气水,企图蒙混过关,最终面对北京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酒精检验报告,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标准,国某某才承认了自己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据国某某交代,其在当日早晨7时、上午11时及下午14时一共饮用两听500ml的燕京啤酒和两瓶600ml的雪花啤酒,因为代驾司机工作模式多为昼伏夜出,他在当晚19时睡醒后,感觉自己身体状态没有问题,认为自己喝的只是啤酒,酒精含量低,而且经过几个小时的休息,酒精应该消化了,就抱着侥幸心理开始接单,没想到自己在接的第一单就因为酒驾被查获了。日前,犯罪嫌疑人国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由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向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国某某被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其名下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五年内不能重新获得,这也就意味着国某某在五年之内不能从事跟驾驶相关的工作,只能寻找其他就业机会。
  检察官提示
  代驾行业作为新兴行业,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行业服务管理规范,而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提升,代驾行业的需求又在快速增长,导致代驾行业自身管理存在一定的漏洞。代驾司机的工作是替代酒后的驾驶员进行驾驶,其应对自身的要求更为严格,岂能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
  在此,检察官提醒从事代驾工作的驾驶员,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坚决杜绝酒后开车行为,同时避免疲劳驾驶及带病驾驶,确保自身和乘客的安全。
 


[供稿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