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着力提高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开启新征程,进入新阶段,吹响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时代号角。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和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出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动员令,法治建设也开启新征程,进入新阶段。在新的征途上,检察机关既是国家现代化的捍卫者、自身工作现代化的建设者,也是法治现代化的推动者、实践者,需要深入研究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课题。
什么是检察工作现代化?怎么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说一千道一万,还是实力说了算,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就是要提升检察机关实力。没有实力,检察工作现代化就是“银样蜡枪头”,苗而不秀,秀而不实,中看不中用,没有意义。有了实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目标也就达到了。检察机关的实力主要是“软实力+硬实力”。软实力是无形力量,看不见摸不着,但有巨大的影响力和传导性,包括理念和制度两个方面。硬实力是有形力量,直接产生支配性作用,能够直观反映出来,包括业务和素能两个方面。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素能”不仅指人员的能力素质,而是指检察机关的整体战斗力。
同时,软实力和硬实力之间不是简单相加、物理合并,而是相辅相成,形成“1+1>2”的效果。好有一比:理念现代化是人的大脑,统领指挥;制度现代化是经络经脉,保障运行;业务现代化是拳脚四肢,对外作用;素能现代化是骨骼皮肉,支撑支持。这四个方面缺一不可,“单打一”更是不行,只有有机统一、各展所长,才能起到良好作用。以北京检察机关检察监督工作为例,在理念上坚持职能适当分离、机构合理分设、工作科学分工;在制度上区分司法办案职能和检察监督职能,设立“五大监督”部门,建立一系列制度机制;在业务上“五大监督”不断向好,整体扭转了薄弱局面;在素能上监督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起到重要支撑作用。这就是理念、制度、业务、素能协同发力的结果,也是软实力和硬实力共同作用的结果。所以,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关键在于检察机关的实力担当,最根本的是要做到理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业务现代化、素能现代化。
一、理念现代化
软实力中最重要的是思想力。向检察现代化进军,必须始终让理念走在实践前面,有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才会有行动自觉。这是法治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检察改革带来的挑战。当前,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按下了法治建设的“快进键”,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需要科学理念引领。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也进入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变革的新阶段,改革越是深入,落实难度越大,越考验思想水平、理论功底和思路眼界。
近年来,多重改革叠加进行,新情况新任务不断出现,理念引领作用更加突出。比如,反贪反渎转隶后,一些同志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主责主业认识不清、陷入迷茫,工作上“乱打一气”。一些检察机关对此提出了创新性思路,北京检察机关提出坚持法律监督“一元定位”,抓好检察监督和司法办案“两条主线”,履行监督、审查、追诉“三项职责”的科学定位等,起到了稳人心、明思路、促工作的作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仍要保持理念创新的活力。
在“变”的同时,也要有“不变”的定力。一方面,坚持基本理念。检察工作的根本规律和内在本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比如,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政治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坚持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检察公信力“两个主基调” 这一价值取向,等等。这些都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必须始终坚持。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检察机关在改革探索中形成的创新理念,经实践证明是正确科学的,也要保持稳定性、延续性,不能来回翻烙饼、拉抽屉,否则会对检察工作发展带来损害。另外,还要注重战略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等科学思维的运用,整体推动落实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体系、检察监督体系、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体系、检察组织体系、检察队伍建设体系、检务保障体系“六个体系”战略布局,防止琐碎化、无序化、绝对化倾向。
二、制度现代化
制度现代化是业务现代化、素能现代化的软件系统,这套软件越先进、越成熟、越稳定,业务、素能这些硬件就越能发挥好作用。当前,检察机关的办案模式由行政审批制变成司法责任制,批捕起诉由相互分离走向一体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各地检察机关也在改革实践中进行了制度创新。比如,北京检察机关建立了“抓两大、放两小”的检察官办案授权机制,制定检察官权限、履职、追责、亲历“四个清单”,明确职责范围,促进权力与责任相平衡、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总体上看,这些制度都体现了现代化的特点,但是距离真正的现代化还有不少路要走。
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制度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实现制度现代化,一方面,靠制度自身的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监督制度、监检衔接配合制度等等,都需要“精装修”。比如,“捕诉一体化”改革还要继续兴利除弊、扬弃发展,除流水线、链条式办案模式之弊,兴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模式之利,让“专科”部门更加充分发挥“专科”作用。同时,进一步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这两项审查,突出实质审查,审查引导侦查,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还要坚持“全面适用无禁区,依法适用有条件,重点适用解难题”的原则,细化实化相关制度机制。另一方面,靠制度之间的成龙配套。这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制约监督体系等等,都是制度系统集成的重要方面。
还要注意以改革的方法解决改革伴生问题。从目前情况看,制约监督体系还相对薄弱。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特别强调,加强司法制约监督。此前,中央政法委从改革层面专门作了部署。落实这些要求,关键是对外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诉讼程序制约作用,对内深化检察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主要有三件事:一是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完善程序与实体依据,用办案模式开展监督,使检察监督由软指标变成硬任务。二是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巩固与侦查机关、监察机关的良性关系,在配合的同时,强化诉讼程序制约。三是推进新型检察领导模式、新型管理监督机制、新型内部制约机制、新型质效评价标准体系“四个新型”建设,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
三、业务现代化
业务现代化就是司法办案、检察监督、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作用的现代化。这些工作都有人民群众的眼睛盯着,都有硬性的指标衡量,孰优孰劣、是好是差,泾渭分明、一目了然,做不得假,打不了折扣,所以说是硬实力。
推进业务现代化关键是突出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导向。其中,公正是首要的价值追求,司法过程和结果都要体现公平、平等、正当、正义。高效是公正的基本要求,既指效率,也指效果。权威既是公正和高效的结果,也是公正和高效的保障,是使人敬畏、信服、服从的力量。业务现代化需要坚持不懈在这个方向上下功夫,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这个过程中,主要是持之以恒抓好质效提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解决好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升办案质效是其中的应有之义。需要常态化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有针对性采取改进措施,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形成长效机制。同时,提升质效也不单是政法机关哪一家的事情,很重要、最关键的是各政法单位一起努力。有些问题虽然暴露在后续环节,但是之前就已经“埋雷”了,需要溯源性治理,哪个环节出问题就要在哪个环节及时解决,否则“雪球”就会越滚越大,增加解决难度。
业务现代化也要用好考核考评这个“助推器”。一方面要尊重规律、实事求是运用考评。比如,对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考评体系,要从“案是客观的、件是法定的、人是能动的”三个方面全面理解把握,防止绝对化和唯数字论。另一方面要积极创新,提升考评的系统性、完备性、科学性。今年北京检察机关建立了案件质效评价体系和检察官履职绩效统一考评体系,这两个体系既充分体现上级要求,也有自身特点。比如,在全国首创鼓励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两量两效”考评导向,采用“以档分等”代替“以分考评”,等等,切实增强了考核考评实效。
四、素能现代化
素能是检察机关制度机制、方法举措、人员素质等各方面因素相互作用后,展现出的综合能力水平。素能现代化的决定性因素是专业化水平。检察工作要有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这“三位一体”是专业化的基础,检察官也要由“全科医生”,变成专家人才。同时推进专业化建设不能单纯以机构、部门来分类,机构、部门分类和专业类型分类并不是完全对应的关系,而是要以法定职责为依据,以办案组织为基础,推进检察专业体系建设,并以专业体系为基础,加强检察专业化建设。在检察专业体系基础上的专业化建设更加具有针对性、实效性,更能体现术业专攻的本质。
素能现代化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科技信息手段的运用,这是第一生产力。检察工作现代化离不开信息化、智能化的支撑。但科技信息手段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事半功倍,用得不好就会浪费司法资源、增加工作负担。这个方面要继续做好整合、转型、创新三篇大文章,建立完善以我为主、门类齐全、设备高端、人才完备的科技强检体系。目前,很多地方都在探索实践,北京检察机关整合全市科技资源,成立北京检察科技信息中心,面向全市检察机关提供科技支撑和科技服务,成效良好。
抓素能现代化,不能忽视基层基础,这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点环节。强化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从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务保障建设等方面全面发力。针对改革后检察工作特点,推进新型办公区、新型办案区、新型管理监督设施、新型专业技术设施“四新”检察院建设,以适应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的需要。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千帆竞发,勇进者胜。现代化的时代大潮奔涌向前,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是大势所趋,等不起、慢不得。北京正深入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北京检察机关应把握机遇、顺势而为、紧密融入,强化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率先走一步,想在前、干在前,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力争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