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体系”的要求,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以检察监督案件化办理为统领,切实抓好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12月28日,北京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2020年第十三次会议研究通过《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立卷归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关于印发《北京市检察机关检察监督案件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的通知
本次制定的检察监督案件立卷归档办法,通过规范检察监督案件的立卷归档,进一步加强检察监督工作,使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两大主线的案件立卷归档工作都有章可循,实现应当立卷归档案件规范管理全覆盖。通过该《办法》,压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立案必须立卷,结案必须归档”主体责任,形成倒逼机制,提升案件化办理层次,促进监督工作案件化落地见效,对于进一步推进检察监督案件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从基本要求、案卷材料归档范围与顺序、案卷格式、归档手续等方面,对立案与侦查监督类、刑事审判监督类、民事诉讼监督类、行政诉讼监督类、刑事执行监督类等五大类监督案件进行了规范,进一步固化五大监督格局,推动“五大监督”齐头并进,全面提升各项检察监督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