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2019年初,被告人蔡某在偶然之间通过QQ结识了一名叫做“浩荡宇宙”的网友,对方向他介绍了一个赚钱的门路——帮忙收发快件,每单能够给他100元至200元的好处费。蔡某认为这是一个“人在家中坐,钱从天上来”的好机会,于是与“浩荡宇宙”迅速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收到“浩荡宇宙”让人寄给他的材料以后,蔡某发现快件内有一整套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对公账户结算卡等物品,还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驾驶证。蔡某曾在火车站等地卖过地铁票、捡拾的身份证,迅速明白了“收发快件”背后的门道,将材料发给“浩荡宇宙”指定的收货地址,从中赚取“浩荡宇宙”提供的好处费。
“工作”一段时间后,蔡某对与“浩荡宇宙”的合作愈发熟练,“业务量”渐渐增多,动辄收到十几套材料。蔡某开始与“浩荡宇宙”商量提高好处费,试图赚取更多利润。“浩荡宇宙”给蔡某提供了专门用于收取好处费的银行卡,并特别嘱咐,为保证“安全”,不能通过银行柜台和自助取款机取现金,只能用于商场刷卡消费,蔡某照办。
2019年6月,民警将蔡某查获归案,并在其暂住地当场起获并扣押其非法持有的他人信用卡32 张;起获并扣押其伙同他人以出售为目的而收购的营业执照37 套(每套含正副本各一张)以及其他涉案物品。
被告人蔡某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32张,符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所规定的“数量较大”,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被告人蔡某坚称其并非倒买倒卖公司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材料,只是帮助他人发货,从中赚取劳务费用而非差价。但在案证据显示,在蔡某住处起获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系他人非法取得,目的是售卖并从中获取利益。蔡某明知包装内的材料为营业执照等仍参与收发快递,并以刷卡消费的隐蔽方式获取佣金,足以认定对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性质知情并积极参与。
被告人蔡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法
被告人蔡某的行为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两个罪名。未经他人许可,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可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50张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公文、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被告人自认为帮忙收发快递可以赚钱,但其明知收发内容为禁止买卖的国家机关证件仍积极参与,明知是他人的银行卡而非法持有,成为了证照倒卖犯罪产业链中的一环。非法买卖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洗钱、虚开骗税、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了支持,严重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税收征管制度和人民财产安全。
该类犯罪活动多通过QQ、微信等进行网上联络和交易,要警惕以“在家赚钱”“刷单”等为诱饵,实为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的招募,避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