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检察院

北京市检察机关1个单位、3个案件分别获评高检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案件

本站发表时间:[2021-02-22]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表扬“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案件的通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有1个单位、3个案件获通报表扬。其中,北京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获评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北京市检察院和西城区检察院联合办理的李某某与某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变更行政答复检察监督案、北京市检察院办理的田某某与某区人民政府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无效确认检察监督案,市检一分院办理的王某某等45人与某区人民政府、某镇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通知、强拆行为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系列案等3个案件获评专项活动优秀案件。
  自2019年11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通过召开党组会、系统会、座谈会等深入研究、精心部署,积极采取领导包案、上下协同等有力措施,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进和解、调整核实等方式,常态化持续做好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
  “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优秀组织单位
  北京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作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的牵头组织单位,始终聚焦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统筹全市检察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共计164件,集中解决了一批历时10年以上的行政争议,落实涉案款项累计人民币5000余万元,切实做到了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优化企业营商环境、保护百姓合法权益,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了行政检察力量。
  优秀案件
  1
  李某某与某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变更行政答复检察监督案
  办案人员:北京市检察院黄宝跃、闫俊瑛、景滔、孙希妍,西城区检察院李卫国
  该案鉴于申请人李某某因合法承租权无法落实而不断诉讼和信访,经检察机关认真评估后作为重点案件办理,并由市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包案化解。最终,该案在市检察院与西城区检察院共同努力下,查明争议事实并促使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维护了李某某的合法权益。
  2
  田某某与某区人民政府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无效确认检察监督案
  办案人员:北京市检察院刘丽、杨帆、孙希妍、高雪
  检察机关通过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审查,对法律适用情况进行全面充分调研,最终对法院同一时期出现的法律适用不一致问题,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向其提出监督意见,切实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
  王某某等45人与某区人民政府、某镇人民政府撤销限期拆除通知、强拆行为及行政赔偿检察监督系列案
  办案人员:市检一分院高祥阳、张际枫、李显辉、王楠、王婧、赵丽洁
  在检察机关的主导和政府的支持下,该案45名申请人与涉案企业最终从对立走向对话、从对话走向和解,2000余万元和解款项足额到账,130个案件因申请人撤回监督申请终结审查,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供稿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