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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植物,检察官请你一起加入

本站发表时间:[2021-03-10]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13年12月20日,联合国大会第六十八届会议决定,每年的3月3日为“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旨在提高人们对世界野生动植物的认识。

  2021年3月3日是第8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的全球主题是“森林与生计:维护人类与地球”,中国主题是“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这特殊的日子里,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园林绿化等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共同守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下面京检君为您展示部分有代表性的活动开展情况。

  东城区检察院走进青年湖公园,携手东城区园林绿化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现场架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折页,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介绍检察机关办理的野生动植物保护领域的刑事及公益诉讼案件,向过往市民及游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

 

  西城区检察院联合北京市园林绿化综合执法大队、西城区园林绿化局走进北京动物园,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公益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向前来北京动物园参观游览的市民、游客介绍野生动植物科普知识、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情况以及西城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的情况,发放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册、《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野生鸟类保护、候鸟迁徙等普法宣传材料十余种数百份,引发市民群众的热烈反响。

 

  海淀区检察院联合海淀区园林绿化局、森林公安共同前往西山国家森林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 “雨燕在北京”“鸳鸯在北京”等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以大熊猫为主题的纪念品,结合已有案例和做法,讲解公益诉讼检察的相关知识,重点宣传了近期更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非法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等损害社会公益的行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提升群众在公益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识。

 

  房山区检察院与房山区园林绿化局等单位一同走进房山区牛口峪湿地公园,通过网络直播形式,向广大网友介绍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法律等相关情况,并现场放归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鹳、北京市一级保护动物大斑啄木鸟、北京市二级保护动物翘鼻麻鸭三只野生鸟类。

 

  延庆区检察院依托建立的“检察+园林”机制,联合区园林绿化局在夏都公园东广场开展为期半日的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民和游客介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知识,现场发放检察职能宣传手册200余份,各类宣传产品300余件,为冬奥会筹办和高质量绿色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法治环境,做好“延检表达”。

  野生动植物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就是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也是保护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更是保护人类自己。如果发现危害野生动植物安全、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可以及时拨打12309电话或通过12309网络进行反映举报,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你我身边的美好生态环境。


[供稿单位:北京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