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第十一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召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围绕统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检察自身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首都“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部署。
为便于学习领会,京检君为您梳理了讲话中的“十一个关键词”,分为11期呈现,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首善标准“双一流”创建
全市检察机关要准确把握“双一流”建设目标与推动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内在关联,认真总结之前三年创建“双一流”实践探索的宝贵经验,提炼编制与符合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应的、可操作的量化目标,通过贯通“双一流”建设目标与推动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目标,推动“双一流”创建由阶段性专项活动迈入常态长效开展的更高阶段,实现与检察高质量发展的一体发展和融合发展。
要准确把握“一流标准”是比较出来的,不能自说自话或者仅凭自我感觉。推进“双一流”建设,实质是要求我们树立“跳出北京检察看北京检察”理念,将首都检察发展的质量标准置于国家标准和高检院的评价指标体系中予以考量。要虚怀若谷,保持谦抑,在把握“一流”的标准问题上,不能罔顾前后左右,切实做到在检察发展的第一阵营必定有我,在尚未形成第一阵营的工作领域要走在前列、树旗帜、立标杆。
首都工作历来具有代表性、指向性,自古就有“建首善自京师始”一说。全市检察机关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首善之区要率先示范,立标杆、树旗帜”的重要指示,围绕市委关于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这项工作要求既是政治要求、也是质量要求,深刻领会首善标准本质是一种追求最好的精神,把追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精神品质与确立“更强党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标准要求统一起来,正确理解首都检察发展高质量标准的绝对性与相对性。必须深刻把握首都检察是“首都元素”与“检察元素”的统一,把首都发展的首善标准嵌入到首都检察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融入到首都检察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争创一流、走在前列,以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来具体体现“首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