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新的更高水平的要求,北京市检一分院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落实“宜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在刑事申诉案件中开展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保权益
释法说理化矛盾
日前,申诉人李某因不服法院判决、裁定,向北京市检一分院提出申诉。承办人认真审查卷宗、调取证据后认为,本案不存在争议。但为了切实解除申诉人疑虑、有效化解矛盾、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检察官决定举行公开听证。
公开听证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听证过程中,各方针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开展了充分的讨论,最后由三名听证员开展评议。经评议,三名听证员一致认为应当维持原判决和裁定。
检察听证为当事人提供了充分表达意愿的渠道,也搭建了各方现场解答法律政策、调解疏导情绪的平台,为定分止争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听证活动中
首次为刑事申诉人申请法律援助
日前,市检一分院第四检察部就杜某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
考虑到该刑事申诉人被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为有效保障其权益及听证效果,市检一分院首次探索为刑事申诉人申请法律援助。在相关部门协助下,北京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为申诉人提供法律帮助。
听证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通过现场播放证据视频,直接回应了申诉人的申诉理由。三名听证员分别提问,了解案件情况,开展评议。宣读评议意见后,刑事申诉人杜某在最后陈述中表达了对评议意见的认可。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以公开促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方式。市检一分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秉持“质量是关键”理念,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用足、用好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将检察为民办实事做得更深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