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座谈会精神,按照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决策部署要求,10月8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高兰圣主持会议。
黄宝跃充分肯定了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呈现的良好发展态势,并就更好完成全年行政检察工作任务,做实做优新时代首都行政检察,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意见》和修订后《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及配套工作指引。要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办理行政检察案件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全面审查、听取意见、调查核实、检察听证、类案检索、专家咨询等办案新要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利用好案件交办、指定管辖、繁简分流、司法救助等制度机制,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基层基础和提质增效为核心,强化具体目标设定,积极谋划各项举措。继续扎实推进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活动,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检察建议工作,践行精准监督理念,加大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制发后的跟踪督促,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统筹把握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关系,做到“两量两效”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三是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真正务求实效。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论证,创新探索好的工作方法和机制,努力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北京模式”。四是坚持不懈加强新时代首都行政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专业素能。更加注重强基导向,抓好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夯实首都行政检察高质量的根基。
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行政诉讼监督部]负责人通报了2021年以来全市行政检察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对《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探索开展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工作方案》进行重点内容解读。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全市三级检察机关,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管理监督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第七检察部[行政诉讼监督部]全体检察人员在市检察院主会场参会,各分院、基层院主管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检察人员在本院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