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北京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带队前往北京丰台区右安门医院,向未成年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人民币30万元。市检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庄伟及相关办案人员一同前往。
小亮(化名)是市检一分院办理的某放火案的未成年被害人,经法医鉴定,小亮烧伤面积高达80%,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经调查核实,因救治小亮,其家庭已背负债务180万余元,且后续还将产生高额医疗费用,小亮的家庭已无力承担。
案件办理中,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理念,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严格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政策法规,做出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0万元的决定,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程度解决小亮当前治疗面临的实际困难。同时为保证后期治疗效果,将救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其正在治疗的医院。
高祥阳检察长、庄伟副检察长前往病房看望了小亮,向他赠送了学习书籍和青少年法治教育读物,还鼓励他积极配合治疗,乐观面对生活,努力学习知识,尽早重新开始学习生活。检察人员宣布了对小亮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的决定,并对救助金的性质、准予救助的理由、骗取救助金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说明。
小亮的父亲向市检一分院赠送了锦旗并表示,一分院对小亮的救助,体现了人民司法的温度、温情和温暖,更生动诠释了人民检察的为民理念,他相信在检察机关的关心帮助下,小亮一定会积极配合治疗,走出困境,开启新的人生。
仪式后,市检一分院与右安门医院举行座谈,高祥阳检察长表达了对医护人员给予小亮精心救治与无私关怀的感谢与敬意,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基本情况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特色,并对国家司法救助特别是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进行了说明。
右安门医院贺立新院长表示,市检一分院对小亮的救助让他们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此次司法救助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右安门医院全体医护人员一定会全力做好小亮的后续治疗工作,同时也会继续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充分发扬“医者大爱”,对小亮的治疗费用给予一定减免,履行好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
高祥阳检察长表示,尽管此次对小亮的司法救助告一段落,但市检一分院将以此次救助为契机,持续跟进对小亮的其他保护工作,加强工作研究与统筹,积极协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救助力量,进一步拓展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深度与广度,搭建包括国家司法救助在内的涉案未成年人综合救助体系,在司法工作中传递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
对小亮的司法救助充分体现了市检一分院“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坚强决心与工作成果,更展示了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信念与担当。下一步,市检一分院将持续深化转化党史学习教育与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推进首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