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市检一分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市委《实施意见》)、市委常委会听取市检察院工作情况汇报会议精神及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并围绕本院具体落实举措开展研讨。
市检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祥阳同志主持会议并部署本院落实工作,市检一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局级干部、内设机构部门主任、部分内设机构副主任、干警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市委《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紧紧围绕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强调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为全市各级党委引领各方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意见》要求上来提供了具体指引,也为我们把握首都检察事业发展的历史主动,充分释放检察制度蕴含的蓬勃生机与优势活力提供了重大机遇。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学深悟透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要深刻认识中央《意见》是党中央着眼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在紧要处落的重要一“子”的战略意义和重大实践意义。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把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与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十八次全会精神等结合起来,与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深刻领悟把握文件内容和精髓要义,确保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上做到思想统一、组织统一、行动统一。
会议指出,要认真谋划,研究制定本院具体落实举措。要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为主线,以不断建设和打造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首都职责要求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为目标,结合本院实际,对照市委《实施意见》要求认真思考谋划,聚焦法律执行和实施短板,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进一步细化完善本院具体落实举措。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聚焦法律执行和实施短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全面协调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党委领导监督下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效能,提升监督质效。
会议指出,要聚焦共赢,积极营造强化法律监督的有利环境。要加强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市院请示报告。要加强与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与监督制约,强化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要注重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重点解读和阐释,凝聚起全社会了解、支持、参与、监督的广泛合力,形成加强首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最大公约数”。
会议要求,要狠抓落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抓实中央《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落实要在“事上见”。院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抓实分管领域工作,各部门找准定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体干警人人尽责,按照本院推进路线图、实施进度表和工作责任制,以绵绵用力、久久为功的定力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持续推进落实,着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