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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四分院召开“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工作座谈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28] 来源:北京市检四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全面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部署和全市检察长会议要求,学习贯彻《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四分院继党组会专题组织学习后,又在全院范围内召开“贯彻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四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许庆文主持,分院各业务部门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代表、综合办公室、检务督察部相关负责人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第五检察部统计人员对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中的业务绩效评价指标及考评办法优化的具体内容进行重点解释,并对如何进一步提升四分院业务绩效考评工作给出了合理化建议。

  参会人员在座谈会上对修订后的数据指标含义及数据指标如何与跨区划检察司法实践良性衔接等具体问题进行充分交流,第五检察部统计人员针对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答复,并于会后将征集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反馈。

  许庆文副检察长介绍了《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修订原因、指导思想、优化原则,并就贯彻落实高检院“质量建设年”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工作,提高跨区划检察工作质效提出三点要求:

  以考评为抓手推动提高工作质效。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各项指标依据高检院的考评指标规则,内容涉及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每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都要学懂弄通数据指标因何而来,指标数据高与低背后形成的原因,学会动态看待指标数值对检察业务引导作用,在检察业务实践中用指标倒逼提升工作质效。

  以思想要素为引领强统筹抓落实。分院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学习并吃透考评规则,深入了解指标的内涵与标准。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强化系统思维,针对每一条指标要落实具体举措,加强对每项指标的关联性分析,主动履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检察工作。

  以系统监督为把控保障检察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分院检察管理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核查等工作的监督作用,主动工作,发现问题并及时提醒。分院检务督察部门要协同案件管理部门加强对数据填报工作的政治督察,推动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工作的落实。

  下一步,四分院要紧跟高检院、市院的决策部署,结合三项核心职能,进一步以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为抓手,找准问题,找到发力点,推动跨区划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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