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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四分院检委会聚焦民事检察新发展组织专题学习

本站发表时间:[2022-03-28] 来源:北京市检四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朱雅频检察长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强民事检察,推动复合型专门监督创新发展,近日,市检四分院召开专题为《民事检察的理念、思路与方法》的2021年度第三次检委会集体(扩大)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朱小芹主持会议并讲话。分院检委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学习,会议由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刘长江领学。

  会上,刘长江副主任结合高检院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详细介绍了“精准监督、智慧借助、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等一系列检察监督新理念的形成过程、主要内涵及实践运用,尤其对精准监督理念践行与合法性标准把握、检察监督公权力与保障私权利联系与区别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聚焦民事法律问题判断和民事法律规定适用,从理论观点、顶层意见和地方实践等不同维度,精准分析了民事检察指导性案例彰显的实体法价值和程序法功能,着重分析了其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提升监督广度、夯实监督深度,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方面的重要作用;围绕“依法能动履职”,在介绍被动受理、主动监督和诉源治理三种“样态”的基础上,深入解读了依职权启动、调查核实、跟进监督和移送违纪违法线索等方式方法,并结合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分享了让民事检察更有“力量”的方法论思考,凝聚了大家对民事检察理念、思路与方法的共识。

  朱小芹检察长指出,民事检察是四分院复合型专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密不可分,是做优知识产权检察监督、做强金融检察监督、做好互联网检察监督,打造特色检察品牌的重要着力点。

  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民事检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民事检察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促进首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用心、用情办理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大案”,忠实履行民事检察职责。要更新监督理念,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要增强精品案件的培育意识,大力培育在司法理念方面有纠偏、创新、进步、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深化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专家咨询、检察和解等方式方法运用,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促进解决一个领域、一个地方、一个时期司法理念、政策、导向的问题,发挥对类案的案例指导作用。要依法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制度效能。增强履职主动性,建立健全依职权启动机制,力争重点业务指标有新突破,深耕传统业务,锻造特色品牌,一体推进民事、行政、知识产权、金融和互联网等各项核心检察业务全面发展,助推诉源治理,助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要增强监督本领,大力展现新时代检察队伍新风貌。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在检察监督实践中历练队伍,全面提升干警“干事创业”本领,悉心培养“局高一格、论高一等、技高一筹”的检察实践人才,不断筑牢政治忠诚,增强素质能力,优化纪律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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