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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组织相关区检察院开展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调研座谈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04]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调研座谈现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十一检”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基导向,不断夯实检察履职基础,近日,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带队先后赴东城区、朝阳区、昌平区检察院就东城、西城、朝阳、通州、昌平和延庆区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调研。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参加调研座谈并讲话

  黄宝跃副检察长对相关区检察院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各院办案数据的持续向好、办案质量的显著提升,这得益于市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院党组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的充分发挥。就下一阶段如何更好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黄宝跃副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各院要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要求,以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围绕检察工作的主题、主线、主攻方向,稳妥办理敏感案事件,做好“三同步”工作。深刻领会讲政治与办好案间的内在联系,以政治标准统领法律标准和社会标准,达到“三个标准”统一,有效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理念。要将检察工作融入首都发展大局中,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持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有效减少社会对立面,排除安全隐患。要通过民事调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释法说理、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持续释放司法温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是要不断优化制度创新,持续提升监督质效。强化依法、能动履职,注重在法律框架内开展监督工作,坚持“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的工作要求,认真统筹谋划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四大检察中的占比和发展方向,在思想认识、组织保障和制度机制上不断优化调整,持续推进两项业务指标的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好“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活动,以及最高检、市委部署的各类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依托大数据赋能,加强监督模型的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拓展案件来源,加强类案检索,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案件的精准化监督。要加强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和研判,通过打造一批优秀典型的案例,发挥引领作用,实现精准监督。

  四是要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检力资源配置。当前,基层院正面临着“民行合一”的问题,各院要统筹协调,以人均办案量为基础,结合工作实际,配齐配强民事、行政检察办案力量。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领域业务专家和骨干的带头引领作用,深化对检察理论和实践的调研,提升对检察业务内部规律性认识,不断提升民事、行政检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图为东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天博、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分别主持调研

  三场调研分别由东城区检察院检察长贺卫、朝阳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天博、昌平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华伟主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相关区检察院主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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