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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察机关到北京市检察机关调研并交流座谈

本站发表时间:[2023-11-27]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1月17日,山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一行来到北京市检察院调研并交流座谈,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参加调研座谈。
  朱雅频代表北京检察机关对杨景海检察长一行前来交流调研表示欢迎。山西省检察机关深入北京市检察机关交流调研,是京晋两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朱雅频强调,京晋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联动协作,增强法治担当。要突出“讲政治”,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切实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制度效能;要突出“讲法治”,强化检察行权基本属性的规律性认识,把贯彻“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摆在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的重要位置,持续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双方要以会签《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见》为契机,合力服务保障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在同题共答“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地方实践课题的新征程上,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杨景海对北京市检察院精心安排交流调研表示感谢,表示会签《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见》既是对前期双方协同发展可喜成果的历史见证,又是两家携手深化合作的新起点和面向未来协同发展的新开端。京晋检察机关要精诚合作、携手共进,深化协同发展合作。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更高定位、更大格局凝聚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的共识与合力。要实现优势互补,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推动京晋检察机关合作均衡发展,在多出高质量成果的同时加大成果转化力度,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辨识度的京晋协同发展合作检察标志性品牌。要积极协同创新,深化拓宽合作领域,共同加强对法治实践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探索灵活多元的合作模式,共同走宽走实协同发展合作之路。
  北京市检察院向山西省检察机关介绍了北京市检察院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打造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工作情况和数字检察工作整体情况,并演示介绍了“特定行业从业禁止处罚(处分)法律监督模型”“成品油偷逃税数字监督模型”“骗取农药补贴案件监督模型”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情况。北京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蓝向东,山西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共同签署了《京晋检察机关协同发展合作框架意见》。
  随后,山西省检察院调研组还前往了西城区检察院和海淀区检察院进行现场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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