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以上《通知》,对招聘环节中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表现作出细化规定!有了这项规定后,再面对用人单位的“三连问”,你有权拒绝回答!
在今后的入职面试中,如遇到有性别歧视的公司、企业,或出现让你感到权益受到侵犯的行为,可通过这三种方式维权↓
1、拨打12333、12338、12351等维权服务热线,及时举报和投诉。
2、上访附近的社区妇女维权服务站进行维权。
3、通过法律咨询,寻求专业律师进行法律援助。
为保证实行力度,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公司,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