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司法局

京华秋意浓 重阳孝老暖

本站发表时间:[2020-10-23]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菊花开处乃重阳,又是一年重阳节。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首都司法行政系统纷纷行动起来,为老年人送上各项贴心的法律服务,这波用心操作让老人们在深秋的寒意中感受到丝丝暖意。

  法援云会议 聚焦老年惠民生

  10月22日下午,丰台区司法局法援科、法援中心联合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举办了以“聚焦老年人、法援惠民生”的法律援助工作培训会暨案例研讨会。

  丰台区法援中心探索出“业务培训+案例研讨”相结合的培训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知识水平,促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此次会议采取线上方式,全区21个街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及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40余人,近10家养老机构的负责人、管理服务人员以及老年人近百人,法律援助律师以及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20余人参加。

  老年婚恋遇阻碍 调解服务促成婚

  “感谢司法所,让我能安度晚年。”胡大爷紧握昌平区司法局延寿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

  胡大爷早年丧偶,独自一人把儿子拉扯大。儿子成家立业后,老人经人介绍认识了比他年长的丧偶的顾大妈。没想到,这段黄昏恋遭到了胡大爷儿子的强烈反对。父子俩为此多次发生争吵,国庆节期间也不欢而散。

  10月9号一大早,胡大爷来到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司法所开辟老年人服务绿色通道,对胡大爷的法律需求优先办理,并于当日联系小胡进行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小胡的行为妨碍了老人的婚姻自由,违反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同时,又从情、理、法角度出发,对他做思想工作,强调任何人无权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主权。胡大爷为了儿子单身多年,含辛茹苦将儿子抚养成人,小胡应当体谅父亲的苦衷。

  最终,小胡同意了父亲再婚的想法,并承诺会对两位老人一视同仁。

  以案释法 提高老年人法律意识

  10月12日,怀柔区司法局喇叭沟门司法所同村居法律顾问走进喇叭沟门满族乡大甸子村,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老年人公共法律服务专项维权活动。

  活动中,法律顾问围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以案释法”方式,重点讲解了老年人较关心的赡养、继承等法律问题,并介绍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申请的范围和条件,受到老人们的欢迎。

  进村入户走访 上门宣传法援扶贫

  10月15日,密云区司法局巨各庄司法所组织镇综治办、妇联等单位,在八家庄大集开展专题为“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老年人专项维权服务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事故赔偿、教育医疗等作为法律援助宣传重点事项,向群众解读《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说明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渠道,详细告知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申请法律援助享有“绿色通道”,可以优先受理等相关情况。

  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还进村入户走访,向贫困户宣传法援扶贫政策,了解法律服务需求提供上门服务。此次活动中,巨各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共计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多人次,发放《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法律援助指南》《普法宣传手册》《12348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400余册。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