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当我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就需要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今天,观澜君通过一则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例带大家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摄影师熊某起诉某公司,诉称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络平台上登载了熊某的一系列摄影作品,要求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调解该案件共12件,涉及该摄影师的不同摄影作品。北京市某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委托,调解该案件。
经验分享
接受委托后,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调解意愿。经初步沟通,双方对赔偿金额的分歧较大,某公司无法接受熊某提出的索赔金额。
本案调解的关键有两点:
1、本案中照片是否构成摄影作品
2、赔偿金额
调解员首先查阅并学习涉案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掌握既往案例中对该类型化案件的赔偿数额标准。
通过仔细研看熊某所拍摄的照片,调解员分析其艺术性,结合既往判例,认为涉案摄影作品艺术性较高。
在分析赔偿金额方面,调解员通过与某公司的再次沟通,某公司同意只要熊某能下调赔偿金额,便接受调解。随后,调解员与熊某积极沟通,向熊某讲解目前法院对该类案件掌握的赔偿金额标准以及接受调解在诉讼成本、时间上的优势和便利,熊某表示会考虑接受调解。
但熊某随后又提出某公司的侵权端口为两个,因此主张图片侵权次数为两次,并提供了两个端口的侵权截图。就此问题,调解员专门请教法官提供专业性指导,明确了某公司应对该问题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最终证明某公司两个端口播放的地址不同,则不排除涉案图片被使用了两次。基于此,调解员再次与某公司沟通,某公司提交了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对端口问题进行了合理解释。
调解结果
调解员将上述证据转交熊某。熊某不再坚持,同意调解员给出的指导价格,以1000元/张接受和解,本案共涉及17张侵权图片,总金额为17000元。从收案直至案件和解,历时30天完成。
经验启示
充足的法律知识储备是做好调解工作的第一要义。
使用他人拥有著作权的摄影作品,原则上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知识分享
何为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何为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一张照片是否可以构成“摄影作品”,主要是看该照片是否满足摄影作品的独创性要求。照片拍摄者在拍摄时,可对各类要素进行个性化选择,由此使照片具有个性化的艺术效果,这种具有一定个性化艺术效果的照片就构成了“摄影作品”。再现文件、美术作品的纯粹翻拍并不涉及创作行为,不形成摄影作品;监控探头抓拍的违规照片,并非人的创作成果,也不属于摄影作品。
摄影作品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赔偿金额?
摄影作品的制作成本和投入
摄影师本身的知名度及摄影作品本身的受关注度或艺术价值
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
侵权行为的后果
侵权人主观是否存在恶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