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秋天,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律师深入养老驿站,走到老人身边开展维权知识讲座。
活动结束后,一位姗姗来迟的老人拦住了正准备离开的工作人员,老人说自己买了个净水机出了问题商家不管,想让工作人员帮他支支招。
就是这一次延时的法律服务,在市法援中心、市法援基金会、公益法援律师等多方努力下,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前夕,为老人拿到了一审判决,这桩困扰老人几个月的心事终于圆满解决。
法援服务进社区 老人讲述糟心事
去年十月,市司法局在全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老年人专项维权活动,市法援中心组织律师深入丰台区长辛店车辆厂养老驿站,开展老年人维权知识讲座,并现场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王老先生是附近居民,因为家里事情耽搁,没赶上知识讲座,在市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即将离开时讲述了自己遇到的糟心事。
原来,王老先生在2017年购买并安装了某品牌净水器,合同约定5年内保修,免费更换滤芯。净水器正常使用了2年多,到2020年3月,王老先生短信通知净水器的经销商更换滤芯,然而无人上门。2020年5月,一夜之间,水漫厨房,净水器漏水导致橱柜被泡。王老先生关了水闸,将过道上的水清理后,欲找厂家维修,此时得知经销商的主体公司已经注销了。
王老先生年过六旬,家中还有一位卧病在床、全方面需要护理的残疾老伴,每天都要用水。他自己修不了净水器,又怕破坏了现场,厂家不管,所以每天就在用水的时候打开水闸,用完再关上,家用水极其不便,橱柜也变形、腐烂了。
多方力量介入 提供公益法律援助
这个问题困扰了王老先生几个月,在活动当天,王老先生虽然来晚了,但是工作人员仍耐心地接待了他,听完他长达40分钟的讲述,工作人员告诉王老先生可以起诉净水器的厂家来维权。经过了解得知,王老先生有微薄退休金,不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但他又确实需要律师来帮助他维权,工作人员想到了市法援基金会的公益援助项目,于是就留下了王老先生的电话并承诺会尽力想办法帮助他。
回到中心,工作人员与市法援基金会取得联系,市法援基金会表示此案符合“中彩金”项目援助范围,可由“中彩金”项目进行公益法律援助。于是,市法援基金会即刻联系了“中彩金”项目实施单位-北京市利君法律援助中心,由公益法律援助律师阮小茗和实习律师任媛为王老先生提供公益法律援助。
工作人员将情况告知了王老先生,他听了之后非常高兴。两位律师迅速与王老先生见面,签署了相关手续,并搜集了合同、收据、净水器及橱柜损坏照片等证据。
经过律师调查,该净水器经销商的主体公司虽已注销,但经销商与生产商的法人为同一人。于是,两位律师建议王老先生将经销商、生产商均作为被告起诉,要求被告退货,并赔偿因净水器漏水造成的经济损失。
公益法援律师助力 法院支持老人诉求
开庭时,生产商法定代表人周某企图耍赖,辩称王老先生应该去起诉经销商,而经销商周某跟他不是同一个人。两位律师立即向法官申请调查工商信息,此言一出,周某自知辩解无力,很快承认经销商和生产商的法定代表人都是自己。
法庭上,周某不认可王老先生讲述的净水器泡坏橱柜的事实,两位律师就申请法官和被告到王老先生的家中实际调查取证。
在王老先生的家中,当着法官的面,周某承认净水器确是他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并且也承认是净水器的上水管和净水器机体连接处管道老化破损导致漏水,现场进行了维修。此后,两位律师又多次与法官沟通,搜集了相关案例报送给案件承办法官,以便为王老先生争取更多权益。
2021年3月,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法院认为,被告在5年质保期内,未按照合同约定为原告更换滤芯和履行保修义务已构成违约。因净水器在质保期内发生部件破损造成橱柜损坏,应赔偿原告相应损失。根据净水机的购买价格、实际使用时间,橱柜的价格、使用年限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王老先生货款1200元,赔偿橱柜损失1000元。
虽然一审判决结果与王老先生的期待有一些差距,但王老先生对市法援中心、市法援基金会和律师们表示了感谢。王老先生没想到市法援中心的一次法律服务活动,就此解决了一桩困扰他几个月的烦心事。一次法律服务,在多方努力下有了温暖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