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农民工经同乡李某介绍来北京打工,工期结束后迟迟拿不到劳务报酬,几人在老家河北与北京顺义之间往返20余次讨薪无果。经法援律师调查发现,此案存在借用资质、违法分包等复杂情况。那么,法援律师能帮他们要回被拖欠的劳务费吗?
劳动报酬被拖欠 两地奔波多次未果
2019年3月,蔡某等6人被同乡李某安排到北京市顺义区某工地工作,李某答应工程完工后将蔡某等6人工资一次性付清。2019年11月,工程完工,蔡某等6人却并未领取到应得工资,被告知回家等消息。2019年11月至2021年3月间,蔡某等6人多次联系李某催要工资,往返河北老家与北京顺义20余次,却只得到李某出具的一张工资欠条。
2021年3月,经劳动仲裁无果后,蔡某等6人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工友介绍,他们来到北京市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受理了蔡某等6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北京冉午宁律师事务所承办此案,由郑拓律师具体办理。
法律关系复杂 法援律师帮立案
在认真查阅案卷、详细了解案情后,郑拓律师发现此案涉及借用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出借本单位资质、违法分包、违法招用劳动者等特殊情况。通过与当事人详谈,郑律师在进一步搜集多方信息后,梳理出本案的复杂法律关系:A公司为涉案工程总承包公司;C公司因不具备承接该工程资质,遂借用B公司资质承接了该工程的分包工程,故B公司为名义承包人,C公司为实际承包人;后C公司又将其承接的分包工程部分违法分包给了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李某个人,李某个人招用蔡某6人进行具体施工。综合以上可知,A、B、C公司均为用工单位。
考虑到蔡某等人往返北京不易,为最大限度减少其诉累,郑拓律师于会见蔡某等6人当日撰写了起诉书,帮助蔡某等人准备了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并帮助其在法院完成立案工作。
切实为民谋利益 调解撤诉薪资还
2021年4月,顺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初A、B、C三公司主张蔡某等6人工资已经由李某领走,均不同意承担工资清偿义务。在法官与郑拓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三公司最终同意承担工资清偿义务,与蔡某等6人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与C公司通过B公司账目各承担6人工资50%的清偿责任,工资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至蔡某等人手中。
一周后,蔡某等6人都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为表达感激之情,蔡某等人将一面写有“社会良心,法律卫士”的锦旗送给郑拓律师,激动地说道:“我们往返20多次都没解决的问题,您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帮助我们解决了,实在太感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