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直接关系到环境空气质量。然而,一些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机构利欲熏心,置公共安全于不顾,在车载诊断系统检查及尾气污染物检测环节使用作弊器,加收费用为验车客户提供“包过”服务。在我办理的北京市首例机动车检测公司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案中,涉案检测机构在一年内出具的虚假检验报告高达5800余份,违法所得150余万元。我们还发现,一些代办验车的“车虫”为检测厂招揽有违规验车需求的客户,从中赚取差价,形成不法利益链条。
2024年9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我发现这起案件是个难啃的“硬骨头”,呈现出人员多、手段隐、证据杂的高难特征。其中,涉案检测员、“车虫”交织成网,作弊手法隐蔽难查,海量证据散落其中,给案件办理带来不小的挑战。为准确界定案件性质,我和同事们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动对接,模拟涉案作弊器工作原理,审慎分析作弊过程及行为后果。经过充分论证,我们决定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划定可疑人员范围,构建证据指控体系。
新的问题接踵而至:这些环环相扣的作弊行为,究竟是“个人自作主张”,还是“单位意志体现”?这一认定直接关系到责任追究范围。为此,我们细致梳理电子数据、开展针对性讯问、补充调取证言,一步步还原事实真相。随着调查的深入,作弊器的决策使用流程及利益分配关系日渐清晰:作弊行为由检测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实施,虚假检验报告以单位名义出具,违规检测费归单位统一使用。机构负责人、经理、车间主任主导作弊过程,另外还有“车虫”招揽客户。据此,我们追加认定2家检测场涉嫌单位犯罪,对6名主要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检测机构年均检测机动车上万辆,逐一溯源车辆是否合格不具有可操作性,如何高效筛选出虚假检测报告从而确定涉案金额?我和办案组同事转变审查思路,将电子数据、检验报告、言辞证据进行交叉比对、交互审查,经过无数次筛选分析,终于发现了突破口——作弊车辆的报备程序存在特殊规律,且暗藏专属标记。全面梳理海量电子数据及检验报告后,我们最终认定两家检测机构近一年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份数和对应违法所得。面对确凿的证据,涉案单位及相关人员全部认罪认罚,150余万元违法所得被全额追缴。
2024年12月,我院依法向北京市顺义区法院提起公诉。2025年3月24日、4月21日,法院审理后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两家检测机构罚金10万元、30万元,判处6名主要责任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在没收全部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2万元不等。
案件判决不是终点,遏制作弊车辆上路排放、消除检测机构再犯可能,仍然迫在眉睫。判决生效后,上下级检察院一体协作,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履职,凝聚多元治理合力:推动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首次依据该领域新规注销涉案两家检测机构经营资质;推动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从根源上避免虚假检测后果进一步扩大。
文/北京市顺义区检察院检察官 任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