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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白河内5男子结伙捕鱼 被北京顺义警方依法刑拘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0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又有人放生鱼了,兄弟们开捞吧!”随着一声号令,4名男子带着专业捕捞工具,乘着渔船,顶着烈日在河面上捕鱼。万万没想到,在岸边等待他们的却是北京顺义分局的民警。
  顺义警方通报,2022年7月28日10时,经过多日的连续摸排蹲守,顺义警方会同相关单位在潮白河苏庄闸桥处,将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刘某银等5人悉数抓获,查获渔获物504公斤,依法扣押橡皮筏2艘、木船1艘、捕鱼网3张。
  经依法讯问,刘某银等人对自己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为了捕鱼牟利,他们平时就在潮白河附近观察,只要有好心人来放生,刘某银就喊上其他4人,来到放生点位去捕捞,然后将捕捞上来的鱼变卖从而非法获利。
  警方介绍,我国法律规定,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非法捕捞行为。刘某银等人捕鱼既属于禁渔期也是禁渔区,而且捕鱼所用的捕捞工具是明令禁止的捕鱼网。同时野生动物资源是生态系统中重要的组成元素,对生态环境平衡具有重要作用,需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予以保护。非法捕捞、狩猎的行为不仅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禁渔期、禁渔区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广大群众一定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积极举报非法捕捞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生态水环境。
  经工作,现刘某银(男、44岁)、张某祥(男、62岁)、郭某(男、59岁)、陈某国(男、50岁)、朱某良(男、64岁)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顺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供稿单位:顺义警方]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