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实践,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拓展了丰富路径。新时代新征程,北京市门头沟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公益诉讼助力完善母婴室建设,给“她”全方位保护
2023年初,门头沟区检察院干警接12345平台案件线索,针对公共场所内母婴室难找且配置简易问题展开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后,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于母婴室建设的意见建议。在充分采纳听证员的建议后,该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母婴室建设问题积极整改。目前,行政机关对该院列出的母婴室建设问题逐项落实,已经全部整改完毕,并对辖区内其他公共场所开展监督自查,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同时,门头沟检察院与区妇联积极沟通,率先同区妇联建立《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门头沟区妇女联合会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领域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向系统治理的转变。
天渐寒,心向暖,司法救助凝温情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司法救助金收到了,真的非常感谢!”在与检察官的通话中,退役军人高某某连连道谢。高某某是门头沟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的受害者。2023年6月,王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门头沟区某路段逆行超车时,与高某某驾驶车辆相撞。高某某妻子张某某在案发当日因抢救无效死亡,高某某被送往医院进行为期45天的住院治疗,经鉴定为重伤二级。案件移送该院进行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认真了解案件情况,得知被害人高某某目前仍在康复治疗过程之中,家庭因为本次事故遭受重大伤害,且家庭情况困难,被告人王某及其家属均表示无法赔偿。鉴于此,门头沟检察院在办案时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向高某某发放4.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
解决烦“薪”事,做好护“薪”人
针对某公司无故拖欠李某某等47名员工工资的案件,人社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理与行政处罚决定,但该公司拒不执行且名下并无财产可供强制执行,李某某等人的讨薪之路由此陷入僵局。门头沟检察院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发现线索后,立即启动监督程序开展调查。该院坚持检察一体化办案,各部门间协同履职、案情互通,积极走访相关行政机关,了解案件背景,研究实质性化解方案,并为双方搭建沟通平台,多次开展释法说理,督促公司尽快依照法律规定解决拖欠员工工资问题,同时对李某某等人耐心疏导、安抚情绪,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在多次协调之下,该公司最终委托公司负责人与47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签订和解协议,并结清了所有工资欠款。此外,门头沟检察院还帮助名单外的6名员工追回了约2万元工资,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今后,门头沟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深化检察环节“枫桥经验”创新实践,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履职中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