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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依法列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通报2020年度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1-12-23]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现场

  2021年12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审议《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情况的通报》、《2020年度全市检察机关行政诉讼监督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两个《通报》),会议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主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依法列席会议。

  市检察院向市高级法院通报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已经持续了十一年。作为首都检法之间一项比较成熟的工作制度,年度诉讼监督情况通报机制为增进双方沟通提供了制度平台,为执法司法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丰富了具体机制,受到广泛的认可。

  图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主持会议

  图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宝跃依法列席会议

  市高级法院审判监督庭首先报告了两个《通报》的内容,黄宝跃副检察长发表了意见,各位委员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

  刘双玉副院长指出,要深刻认识在新时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对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建设,加大检法沟通交流力度,切实发挥检察监督的实际效果。市高级法院将组织全市三级法院的员额法官及时认真学习两个《通报》内容。希望检法两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合作,共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黄宝跃副检察长同时介绍了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的情况和2022年的基本考虑。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高检院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部署要求,落实第十一次北京市检察工作会议“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结构调整是重点”的要求,民事、行政检察各项监督数据大幅提升。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工作。

  一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严格履职、公正司法。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委实施意见要求,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标准,做到正确有效、依法规范履行监督职责。

  二要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法应坚持问题导向,统一标准尺度,提升工作效率,规范办案程序。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大依职权监督力度,提升监督精准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好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息诉服判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营造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良好司法环境。检察机关将聚焦促进解决执行难、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重点领域,与审判机关合力推进、互助共赢。希望审判机关提高抗诉、检察建议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检察监督与法院申诉审查、审判监督工作的对接机制;推进检法同堂培训,合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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