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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法院:家暴受害者要有提高维权和保存证据意识(图)

本站发表时间:[2019-03-2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图为延庆法院人身保护令审理情况新闻通报会现场。

  3月26日上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就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理情况召开新闻通报会。记者在会上了解到,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延庆法院共审理离婚纠纷950件,其中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纠纷132件,受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22件,其中撤回申请17件,作出人身保护令5件。

  延庆法院副院长钟蔚莉介绍,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主体多为女性,申请多数与离婚纠纷相关。但由于申请人证据意识不强,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少。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与审执过程中也存在难点,一是保护范围窄,二是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遭受过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三是部分当事人提起申请是为达到其他目的,而非出于保护人身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延庆法院将婚姻家庭案件交由专门庭室、组建专门的审判团队实施专业化审理。针对家庭暴力因其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难以举证的特点,延庆法院建立有利于受害者的证据制度,降低受害人的证明难度。此外,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公开课、普法微电影等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讲解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方式等内容,提高全社会反对家暴的意识。

  同时,延庆法院提出建议,要提升证据留存意识,妥善保留证据材料。发生家庭暴力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保存好出警记录。如果受伤要及时前往医院就医,请医生出具详细的伤情诊断书。此外对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提醒,受害人本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申请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等可以代为申请。书面申请保护令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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