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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法院发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0-06-10]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6月9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

  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人大代表李慧娟、张晓京,丰台区人大代表刘梅、范建华参会。来自新华社、法制日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政法网等十余家媒体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上,丰台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组组长吴中华通报了该院2019年以来在审判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从夯实思想基础、主体基础和规则基础,立足审执工作、司法责任和服务大局三大阵地,培育法院文化、司法后备力量和社会风尚三个方面介绍了该院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实施的“333”工程。

  据了解,2019年3月,该院启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司法审判工作”系列活动,制定了《丰台法院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审判案例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院范围内甄选24个优秀审判、执行团队,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队”,倡导审判人员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判工作实践,依法妥善审理涉及社会公德和行为规范的案件。

  系列活动开展以来,丰台法院始终坚持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采取系列举措确保动员部署到位、具体措施到位、实际成效到位、服务大局到位。在思想基础层面,通过邀请专家讲授、模范法官示范宣讲等形式,培育干警的职业精神和法治信仰,强化干警对核心价值观的思想认同,在实现知行合一上下功夫,推动核心价值观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在审判实践方面,以核心价值观推动诉源治理、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疏整促”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举办优秀裁判文书展,促进全社会形成的良好风尚;在法治文化方面,加强法院内部环境的文化塑造,营造立足岗位、服务实践的良好氛围,以院校共建、示范宣讲为抓手,一方面,促使广大干警提升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后备力量。

  “去年8月,我们走进社区发布了第一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示范案例,其中的‘冰面遛狗溺亡索赔案’明确了‘让自甘冒险者自负其责’的裁判规则,该案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案件、第十五届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广受社会关注。为了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我们选取了近期审结的10个案例进行发布,分别从不同方面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希望以小案件讲述大道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丰台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部主任林云告诉记者。

  丰台法院此次发布的10个典型案例横跨民事、商事、刑事、执行等业务类别,具体内容涵盖车牌购买、义务帮工、单位招聘、网络购物、楼道安全等领域,分别从诚实守法、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诚信诉讼、文明守规等不同角度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记者还了解到,下一步,丰台法院将不断完善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配套机制,完善示范案例工作机制,通过公开宣判、以案释法、主题宣讲、新闻发布等形式,将热点案件审判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会上,丰台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舒翔和刑事审判庭法官吴恬结合自己承办的典型案例,介绍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裁判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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