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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买“燃脂糖”,吃后觉得不对劲,竟含这种成分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07]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李某某在朋友圈里销售“燃脂糖”、“溶脂丸”,号称可以高效减脂,却被买家举报,经检测,这些药中含有违禁成分西布曲明。通州法院近期审结此案,李某某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去年5月至今年1月,李某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宣传、出售减肥药。购买者张某说,她买来的燃脂糖与溶脂丸为铁质包装,上面印有奶糖等字样,里面是几包小袋塑料袋包装,药品都是粉色圆形的,但她吃完以后一直睡眠不好、精神亢奋、容易发脾气,但是起初觉得吃的是减肥药,能达到减肥效果,就没多想什么。但之后身体不舒服,她还是去了医院,结果血液中查出违禁品成分。她于是将减肥药送去机构检测,测出西布曲明,于是报警。通州分局民警根据线索,将李某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上,被告人李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声称不了解相关法律,只是听说产品有效就盲目跟风销售,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通州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扣押在案的“燃脂糖”“溶脂丸”予以没收。被告人李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官表示,减肥之风长盛不衰,各类减肥产品充斥市场,销售者为迎合市场需求,往往打着“燃脂、溶脂、速效、不反弹”等口号,吸引着广大爱美人士,通过各种网络渠道进行推广,规避市场监管。这种网络新业态中,却藏着产品来源、成分安全、合法性等诸多食品安全隐患,广大消费者应对此多加重视,避免花钱又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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