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北京通州法院重塑执行生态焕发生机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0]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黄洁

  2018年5月,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誓师大会上,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提出一个全新目标——重塑执行生态,下决心从根本上克服执行工作长期存在的效率低下、制度缺位、监督薄弱等顽瘴痼疾,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解到,3年来,通州法院从规范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方式开始,到打通财产处置堵点,再到规范执行工作流程,形成一套包含2000多条制度规范的完整制度汇编,同步探索建立起以“小微型团队+大执行指挥中心”为特色的扁平化组织架构,全新的执行生态初现雏形、焕发生机。

  据统计,2020年至今,通州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合格率和信访办结率均为100%。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的执行工作巡查中,通州法院以综合得分99.6分位居全市法院首位。在今年终本案件的专项巡查中,抽检案件全部合格。

  从最薄弱环节入手

  “‘老赖’还逍遥法外,你们怎么就说案子结了?”“我的案子什么时候能恢复?”……每次通州法院执行局的领导接待日,来访当事人近半数诉求都围绕终结本次执行这一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是法院对已经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的案件暂时终结执行程序,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恢复执行的一项制度。可在实践中,因为程序适用不规范、恢复执行难等问题,常常引发当事人不满。在通州法院副院长徐瑞成看来,案件终本后发现新的执行线索是否能够顺利恢复执行,是检验一个法院执行生态的重要指标,也是决定当事人感受的重要因素。

  正因如此,通州法院执行生态重塑便从规范终本程序开始了。

  2018年底,正值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刻,通州法院执行局下发《关于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进行结案前审核的规定》以及表格化的案件终本操作规范。以往,执行法官可以独立决定的终本程序,改为必须经由终本审核员和局长两级审核才可报结。

  终本审核员成为通州法院执行局一个全新的岗位。有着丰富执行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王颖慧是首位终本审核员,从执行法官团队提交的申请终本案卷中细挖财产线索是她每天的新工作。“每次拿到案卷,我都会再走一遍案件财产查询流程,特别关注一些易被忽略的下挂账户等,确保案件不带财产终本。”

  通州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汉东认为,设立终本审核员把住了带财产终本案件的漏洞,倒逼承办人在案件财产查询、处置上必须提高标准。即使是符合不处置条件决定不予处置的财产,承办人也不能自行决定,必须报由局长审批。

  但这还只是破解终本案件办理积弊的第一步,解决终本案件恢复难则是另一个必须打通的梗阻。

  2019年,通州法院执行局抽调5个执行团队专职办理恢复执行案件,且明确要求,恢复事项与首执事项同等对待、同等考核。

  去年7月的一个下午,通州法院执行局接到某外地公安边检部门的电话,称查获一名被该院采取临控措施的“老赖”。恢复执行团队负责人杨光调阅案卷发现,这是一起2011年的执行案件,因被执行人找不到而终本结案。确认案件信息后杨光立刻赶往当地,当天零点见到被执行人,马上与远在国外的申请人取得联系,经过一整夜的沟通和等待,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当场履行。

  “您真帮我执行回来了啊,我都不抱希望了。”每次听到当事人这样说,杨光都觉得成就感满满。据统计,2020年,通州法院恢复执行案件1300多件,实结近1000件,标的额到位率85%,执行标的额近亿元。

  全流程适用新规范

  通州法院执行局原采用的是5人制大执行团队,大家总是抱怨人手不够。可始于2018年的组织架构调整却没有选择扩张团队规模,反而开始探索建立小微型团队。

  “经过反复论证我们发现,一名员额法官或具有一定执行经验的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的两人小微型执行团队更符合实战要求。”陈汉东说,他们将全局分为23个小微型团队,按照办案类型划分为前端速执团队、群体性案件执行团队、普通执行团队和恢复执行团队四类,由团队长直接向局长和副局长报告,最大限度提高运行效率。而保障这一模式能够正常运转的基础就是一整套完善、细化的制度体系。

  2018年到通州法院执行局工作的王博,从摸不着门到独立承担执行事务,最好的师傅就是“123条”——通州法院执行局《执行实施案件办理规则》。

  记者注意到,这份规则对从执行启动到财产调查、财产控制、财产处置等执行实施案件办理的每个环节逐一做了规范。“3年时间,我们汇编成册的制度规范超过30部,目前还在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陈汉东说,这些制度都是从法官提需求开始,再一步步上升为统一规范,条款设计简单明了,唯一的要求就是操作性强——好用。

  在通州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涛看来,制度建设是基础,要将制度落实到位,少不了一个具有强大辅助功能的执行指挥中心,作为扁平化组织框架下的“神经中枢”。

  “首次申请执行案件都要先到达执行指挥中心,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组利用财产信息查控系统开展前期财产调查,完成基本法律文书的生成和送达。当案件到达执行团队时,执行法官需要考虑的只是如何采取执行措施有效执结案件。”张涛说,全局三分之一人员都被配置在执行指挥中心,外出调查、查封扣押、送拘解拘,甚至报送审批等事项全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办理。基于此,全局事务性工作效率提高了近10倍。

  堵住每个风险漏洞

  通州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质效监督全方位。张涛告诉记者,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当事人最关注的就是怎样尽快把钱拿回来。因此,效率是这类案件的重心。

  冯静是执行指挥中心的质效监管员,工作内容是监管财产处置的核心环节,依据的是通州法院执行局《关于加强财产处置工作的规定》中特设的4个“一个月”要求——有速执可能的案件一个月内执结,查询反馈财产一个月内控制,已控制财产一个月内启动处置,执行案款符合发放条件的一个月内发放。

  对照这些项目,冯静做了一个全局案件的大台账,哪个环节超出时限又无法提供经局长审批的迟延理由,冯静就会向承办法官发送书面督办单。如果规定时间内没完成,将发出第二份督办单,两次督办不办理直接影响团队的年终考核。

  张涛说,由于执行案件的情况错综复杂,以往对于审限要求并不严格,自从有了督办单制度,法官的审限意识明显提升。6个月之内有财产就执行,确实没有财产的就终本结案,重新发现财产的就转执行恢复团队,彻底堵住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的漏洞。

  除了质效监管员,案款专管员是通州法院执行局另一个特殊的岗位,管的就是执行案款的发放。去年12月底,通州法院执行局启动“清零”行动,要求将案款管理系统内因超期未发放的预警提示全部清零。凡是没有及时发出的案款,承办人都要作出说明,无法定理由未发放的,由专管员督促发放,确有原因无法发放的,则要提请局长审批后办理延期或者提存。

  经过4个月努力,系统内曾经的超期发款提示全部消失,通州法院成为全市第一个此项指标清零的法院。2020年,通州法院95%的速执案件30天内执结,案款平均发还时间仅18.7天。

  重塑执行生态是通州法院执行干警从办案方式到思想观念的一次深刻变革。历经3年,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的观念已在通州法院深入人心,高效执行、穷尽执行责任渐成共识。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