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基层动态

租售银行卡?刷单赚佣金?小心落入洗钱陷阱!

本站发表时间:[2023-12-22]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高煦冬
  近年来,洗钱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不仅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且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不利于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12月20日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以来北京法院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有关情况。
  洗钱罪案件呈增长态势,被告人主体专业化职业化
  2021年以来(截至2023年10月31日),北京法院共审结一审洗钱罪案件40件44人,其中2021年审结13件,2022年审结12件,2023年前10个月审结15件。从统计数据来看,虽然洗钱罪案件近三年来呈增长态势(2020年仅2件),但总体数量偏低。
  此外,从洗钱罪被告人职业看,半数以上洗钱行为人系国企、公司高管或员工(上游犯罪为贪污贿赂犯罪或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起案件中涉案公司从事投资相关业务,另有6起案件涉案公司系科技公司,洗钱行为人作为投资、信息网络领域从业人员,通过不同的方式和渠道对犯罪所得进行处理,实施复杂的交易活动掩饰犯罪行为。
  洗钱手段多样化大众化,犯罪活动渗透度较高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玲玲介绍,传统的洗钱手段,主要集中在提供银行账户、协助转移现金、购买不动产、将资产转化为现金等方面。伴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和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犯罪分子洗钱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衍生出诸如专业网络“跑分”支付平台、证券交易、互联网交易等新型洗钱方式。传统与现代洗钱手段、方法的杂糅,使得洗钱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增加了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对资金来源、性质、去向进行有效追踪和识别的难度,客观上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
  为逃避监管,犯罪分子利用普通民众法律意识淡薄或贪图小利等因素,通过给予小额利益等方式诱使他人帮助完成洗钱过程。如通过直播打赏、刷单及租借、租售银行账户、低价出售赃物等形式诱骗普通民众参与洗钱犯罪活动。部分被告人为获得高额手续费、“好处费”等不正当利益帮助他人从事洗钱活动,往往从“洗白”的资产中抽成。
  小心洗钱陷阱,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为有效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北京法院未来将进一步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强化洗钱刑事案件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依法准确认定洗钱犯罪。加强反洗钱合作,建立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大数据等技术逐步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
  同时法官提醒公众应增强防范意识,小心洗钱陷阱,不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身份识别信息,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转账或提现,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