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门头沟区“长城保护公益行动”工作座谈会在门头沟区检察院召开。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马强到会指导,门头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俊瑛,院党组成员、第五检察部主任滕英杰,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德才,文旅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门头沟区检察院介绍了最高检和市检察院关于长城保护专项的要求,并就实地踏勘中发现的问题及后续工作计划作了专题汇报,文旅局介绍了门头沟区长城的保护现状、具体的保护措施和监管执法情况,双方就长城保护专项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下一步工作方向达成一致意见。
马强副区长指出,区检察院和区文旅局要坚持联动履职,互相配合、加强交流,同时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及时协调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抓紧抓实问题整改,共同筑牢门头沟区“景村融合”文旅产业基础。
闫俊瑛检察长表示,在接下来的专项工作中,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积极争取党委支持,高位推进,服务“诗情画意门头沟”建设;二是要借势借力,对于长城保护存在的难点、堵点应及时请示汇报,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统筹协调解决;三是要突出特色,遵循“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原则,服务门头沟区长城文化带建设,打造门头沟区长城文化品牌,塑造门头沟文旅品牌形象;四是要加强宣传,持续加大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长城保护意识。
下一步,门头沟区检察院将立足长城保护与利用现状,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多方面的协作配合,凝聚长城保护履职合力,突出地域特点和工作重点,为更好彰显地区形象和服务门头沟区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