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自觉遵法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怀柔区检察院未检“逐光”团队以学校及学生需求为导向,开展“预防校园欺凌 守护青春未来”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
3月18日、19日,未检检察官孟晓芳先后前往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怀柔分校、怀柔区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开展《守护青春 向校园欺凌说“不”》主题法治讲座。
活动中,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校园欺凌的含义及类型,并结合电影《第二十条》及《少年的你》相关内容,深入讲解案事例,帮助同学们厘清欺凌者、协助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同学们面对欺凌行为时区分情况,学会用智慧化解欺凌危险,牢记生命第一的原则,事后第一时间勇敢说出来,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鼓励同学们看到同伴被欺凌时,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要敢于报告老师或者主动阻止欺凌行为。同时,强化同学们的风险意识,平时做到结伴而行,避免和欺凌者单独相处。
针对校园欺凌问题,除了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以外,更需要家长和学校掌握正确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成为未成年人的坚强后盾。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于家长和学校的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家长锦囊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日常生活中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学会识别未成年人身心异常表现,主动了解掌握未成年人交友和学校生活情况。
学校妙计
1、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增强学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意识,教会正确处理欺凌行为的方式方法。
2、建立行之有效的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提升教职员工防治校园欺凌的能力。
3、注重轻微欺凌问题的化解工作,发现欺凌的“蛛丝马迹”,要及时的询问和干预,切实将欺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因积怨或助长欺凌气焰引发严重欺凌事件。
4、强化对于弱势学生的特殊关注,避免其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下一步,未检“逐光”法治宣传团队将针对学生、学校、家长等不同主体,以模拟法庭、法治讲座、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强化预防校园欺凌法治宣传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