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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法巡回讲堂进社区,依法不出“格”

本站发表时间:[2024-04-23] 来源:平法e联微信公众号 作者:
  为切实响应“政法干警驻网格”工作要求,落实政法干警与“微网格”双向对接机制,增强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近日,平谷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雪英作为绿谷新苑社区网格干警与驻格干警执行局法官王兰娣以及立案庭庭长刘晓娟,法官毛蕾等人将普法“摊位”搬进社区,现场宣传法律“干货”,面对面开展法律讲解,为辖区百姓送去一场“零距离”的法治宣传。
  “被家暴,离婚时能否获得赔偿?”“邻居半夜总是制造噪音该怎么处理?”“孩子在学校被欺负了怎么办?”“农村房子咋继承?”“案子判了就是不给钱怎么办?”……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干警们通过设立宣传台、宣传标语、现场讲解答疑、发放宣传手册和小礼品等形式向居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还围绕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进行讲解和问答互动,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据统计,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现场群众领取材料后当场便认真阅读起来,纷纷表示此次活动收获很大,对于如何维权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今后的生活中遵纪守法,努力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之所安,法之所系。平谷法院将继续走深走实“政法干警驻网格”工作,根据街道、社区需求,以普法宣传答疑为“出发点”、以矛盾纠纷化解为“契合点”,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前瞻处置,探索“融入网格、借力网格、服务网格”的社会治理创新路径,努力为辖区群众“量身定制”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普法宣传,让普法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更有“烟火气”。
  典型案例1
  【父母出资购房,是赠与还是借贷?】
  2019年,小王夫妇购买新房时老王夫妇为其出资首付款100万。后小王与妻子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此时老王夫妇持小王手写的借条将小王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人偿还借款100万元。小王对借款的事实予以认可,但小王的媳妇不认可,表示自己对小王写的借条并不知情,也从没有借款的意思表示,因生活中小王曾多次向自己表示父母愿意资助购房,所以主张购房首付是老王夫妇为帮助儿子改善生活,对自己和小王的赠与。由于小王和妻子正处于离婚官司期间,老王夫妇主张儿子、儿媳返还借款本质上还是与儿媳妇之间的利益博弈。对于老王夫妇出资的100万元到底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认定为借款,房款首付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予以分割;而如果认定为赠与,则在小王夫妇的离婚中就是对房屋的分割。
  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初衷是希望能够减轻子女生活负担,为小两口的未来幸福生活保驾护航。但购房款数额巨大,有的甚至要掏空家底。在此建议父母在出资之初就考虑清楚,确定出资性质并留好书面证据。如果主张借贷即便不签订书面的借款协议,也应该在转账时予以备注,明确性质。如果赠与也要明确赠与对象,避免产生纠纷时承担不必要的诉讼风险。
  典型案例2
  【预付卡变糟心卡,预付消费套路深】
  2022年7月7日,武某与乙文化公司签订《英语课程培训协议》,约定课程时间24个月,应缴培训费18 999元。协议约定了停课、退款、终止的条件和情形。合同签订后,武某向乙文化公司支付培训费并上了部分课程。2023年5月19日,武某向乙文化公司支付培训费10 799元,续签24个月的课程,武某上了部分课程。双方均认可第二次续签的课程于2023年7月8日终止。武某称上课效果不好,无工作人员给其规划、推进进度,故申请解除合同、退还费用。
  擅自更换培训老师、培训效果未达预期、培训场地设施不够完善等,经常作为消费者主张教育培训质量不达标要求退还预付费的理由。但是否得到法律支持,还需消费者对上述主张应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故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交纳预付款前应与提供服务一方签订载明服务事项、服务质量等内容的服务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服务质量不达标等情形,应及时向提供服务一方主张权利,并注意留存好服务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影像资料等相关证据,合法理性维权。
  典型案例3
  【“神药”真能“去病”?“专家”洗脑不可信】
  “专家养生讲座免费听”“88双健步鞋免费送”“凭借宣传单就能领鸡蛋”!2023年5月,李大妈收到一张传单,觉得这个活动很便宜便拨通了广告上的电话,认识了某心脑血管方面的专家“王经理”。没过几天,“王经理”将李大妈接到自己所工作的楼宇内,让所谓的医学讲师“刘教授”免费给老人上课并免费做了身体测试。没想到,在做完测试后,“刘教授”发现李大妈有多种病症,便向其推销自家生产的产品,夸大其销售的保健品功效,给自己贴上国内“唯一”“全球公认”等标签,营造高科技产品的假象,承诺“祛病消灾”,诱导李大妈对相关保健品功效深信不疑。在“刘教授”的“糖衣炮弹”下,李大妈最终相信并购买了保健药。
  市场有风险,购买需谨慎。现如今,保健品“坑”老手段不断翻新、花样层出不穷,欺骗性、诱导性也越来越强。有些不法分子甚至打着“关爱老人”的旗号实施犯罪。因此,我们要正确认识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在推销产品面前多留心眼,在嘘寒问暖面前保持清醒,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同时也要多与子女、配偶交流谈心,分析投资风险和产品安全性,不要一意孤行,在有分歧时冷静思考可以减少“冲动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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