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水务局联合召开环境日“‘益’起守护生态环境 助力美丽北京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其中,海淀区检察院办理的支持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对某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
此案件为海淀区首次采用“技改代偿”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修复,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履职,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过程中形成合力,实现高效推进、有效追偿。
一是强化协同履职,深化工作衔接。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凝聚共识、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履职、现场调查夯实证据、全面系统研判案情等方式方法,提升行政监管与检察监督的协同质效。实现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良好衔接。
二是落实替代修复,拓展多元路径。组织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领域专家对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量化,提出替代修复建议,出具专家意见,探索多元化生态修复方式,引导、督促赔偿义务人通过替代修复方式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三是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同类监管。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通过全面开展调查、参加磋商等方式,监督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对污染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促使环境侵权人实施生产工艺和环境治理技术革新,从源头治理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同时,检察机关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前往辖区内配备锅炉设备企业开展“定制式普法宣传”,通过案例讲解形成警示效应,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海淀区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治理效能,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