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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为盲校学子定制“可触摸”宪法课堂

本站发表时间:[2025-12-05]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2月1日下午,在第12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孙佳韵、钱硕、房旭三位干警走进北京市盲人学校,为全校百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宪法普法课。与传统的讲授式普法不同,这堂宪法课是“可触摸、可感知”的——学生们通过指尖,第一次真切地“看见”了国徽的纹路、国旗的质感、法徽的庄严和法槌的重量。
  考虑到学生们特殊的感知需求,本次普法活动进行了精心设计与准备。法院专门配备了标准尺寸的国徽、国旗,以及法官日常使用的法徽、法槌等实物教具。
  在小学部的课堂上,法官助理钱硕一边引导着孩子们的小手抚过国徽上凹凸有致的图案,一边讲述着国徽诞生的故事。“我国《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我们今天触摸的每一条纹路,都是国家根本大法所确认的国家象征。”当听到1950年沈阳第一机器厂的工人们如何在缺乏设备的情况下,用水加速冷却的方法攻克技术难关,最终铸造出第一枚金属国徽时,孩子们发出惊叹。
  在中学部和职教部的课堂上,房旭则从国徽的宪法意义讲起。他引导学生们了解法徽上的天平和华表图案,解释道:“天平代表公平正义,华表代表中华民族,这寓意着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这正是《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体现。”
  “老师,我摸到了国徽上的天安门!”“法槌的手感好扎实!”触摸环节中,学生们争先恐后地分享着自己的感受。
  “对于视障学生而言,触觉是他们认识世界最重要的渠道之一。将抽象的法治理念、宪法精神转化为可触摸的实体,能够帮助他们建立更直观、更牢固的认知。”诉讼服务中心副团队长孙佳韵表示,海淀法院正在根据不同的受众群体“定制普法”内容,此次“可触摸”宪法课堂正是法院延伸司法职能、践行司法为民的又一次特别尝试。
  文/董振杰 通讯员/孙佳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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