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怀柔区发布《暖心怀·法治护企十条措施》,其中对各类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科技金融、数据权益、商业秘密保护等方面提供全链条法治保障,为企业发展撑起“法治盾牌”。4月24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翟某某等五人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区人民法院院长牛晓锐担任审判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甄卓出庭支持公诉。
被害单位为怀柔区一家电器设备厂,该企业专注低压电器领域40余年,是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创新主体,拥有8项发明专利、26项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深受市场认可。
在生产过程中,该企业发现其注册的“卫星牌”商标被仿冒,在多个建材市场被销售,且部分仿造的配电箱已流入建筑工地,严重威胁工程质量和企业声誉。
依托《暖心怀·法治护企十条措施》,全区政法机关紧扣依法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接到报案后,怀柔公安分局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组织精干力量同步赴多个区域开展侦查取证,对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举查获假冒注册商标成品、配件及半成品、生产工具等涉案物品,斩断制假售假链条。
区人民检察院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立足指控犯罪和出庭公诉,联合公安机关共同调取关键证据。对相关人员及时作出追捕决定,并追加认定犯罪金额一千多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0余万元。此外,与区法院共同做好挽损工作,促成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赔偿被害单位损失。
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围绕犯罪构成、非法经营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等焦点问题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诉讼权利,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不上诉。目前,该案尚未生效。
“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切身感受到了公安机关侦查的高效、检察院指控的精准以及法院裁判的公正,帮助我们在实质上减少了损失。”企业负责人表示,“通过今天的判决结果,感觉到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此次案件的高效办理进一步传递出怀柔政法机关在严惩商标侵权犯罪,强化对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保护、打击、维系、服务”的“全链条”法治保障正护航怀柔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表示:“怀柔对知识产权的全链条法治保障,充分体现出司法是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