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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机关四人入选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本站发表时间:[2023-06-07]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评定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决定》(名单附后),评定刘辰等49名同志为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记者了解到,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是司法体制改革后首次按照“四大检察”整体布局开展的评审,是最高检党组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快建设高层次检察领军人才队伍、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举措。
  据悉,此次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进行,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测评考察、综合评审等9个环节,最终评定出49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006年至2016年,最高检已先后组织评审四批共324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选拔出了一批善于突破重大疑难案件、能够承担重大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推动检察改革创新的检察人才。
  “希望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同志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实践,不断提升政治意识、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不断深化重大检察理论研究。”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检察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学习专家、尊崇专家、争当专家的浓厚氛围,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评定
  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加快建设高层次检察领军人才队伍,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建设,按照《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和管理办法》,经严格评审,评定以下49名同志为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刘 辰(女)
  最高人民检察院 郭竹梅(女)
  最高人民检察院 韩晓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 王文利
  最高人民检察院 徐伟勇
  最高人民检察院 徐全兵
  最高人民检察院 王广聪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李文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 刘华英
  最高人民检察院 宋建立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杜 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庄 伟(女)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李华伟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李 辰(女)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陈 赛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黄祖帅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陆 旭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刘丽娜(女)
  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检察院 刘 群(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黄 凯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 郑明玮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 贾海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陈 晨(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何艳敏(女)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 陆 锋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胡春健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王晓霞(女)
  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检察院 章春燕(女)
  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曾于生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鲍 键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李领臣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 姚 舟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郭 琳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 王新建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吴 岩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 王 磊
  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梁 莉(女)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 刘国媛(女)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冯丽君(女)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姚 红(女)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李 征(女)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检察院 钱晶晶(女)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石 娟(女)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 宋能君(女)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 王东海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张理恒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 马 涛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谭 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易志斌
  希望被评定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的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和实践,不断提升政治意识、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不断深化重大检察理论研究,为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铁军的重要意义,不断完善检察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检察业务专家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学习专家、尊崇专家、争当专家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建设现代化水平,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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