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 > 政法要闻

北京市召开环境日新闻发布会 多部门协同守护生态环境

本站发表时间:[2025-06-1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6月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水务局于市检察院新闻中心联合召开环境日“‘益’起守护生态环境 助力美丽北京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和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情况,以及行政机关参与北京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并发布了《检察公益诉讼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介绍,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务局等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积极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凝心聚力共同建设美丽北京。
  一是立足制度定位,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有序衔接。二者互为补充、互为支撑、互为促进,加强二者的衔接协同,有助于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坚持高质效办案,筑牢法治防线。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支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27件,督促实现赔偿义务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470余万元,清除固体废物6800余吨,增殖放流6300余公斤。建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0余个,产出线索3000余条,占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的80%。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等,提升公众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三是强化协同履职,构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市检察院制定相关工作指引,增强检察供给体系与新时代首都发展需求的适配性。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文件,在线索移送、磋商、提起诉讼、生态环境修复、协作保障等方面健全衔接机制。开展巡河、巡林、巡田等活动。聘任50余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机关业务骨干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助力提升专业化办案水平。
  四是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动赔偿责任落实。8家检察机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园林绿化局、属地政府等建立公益修复基地和公益减碳示范林,通过督促行为人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安装鸟巢、劳务代偿等方式,变“生态破坏者”为“环境保护者”。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介绍, 自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行以来,北京市从制度建设、案例实践、改革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截至2024年底,全市在多领域累计办理案件796件,办结772件,通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地下水和地表水共13.88万立方米,森林9.92万平方米,处置固体废物69.89万吨。
  市生态环境局探索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行政处罚”联动工作模式;创新制度机制,丰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此外,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建立协同办理跨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机制。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通报了推进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情况。在园林绿化资源保护方面,以林长制为引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加强森林灾害防控,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提升监督管理效能,守牢首都生态资源安全底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面,制定工作指引,规范赔偿工作;在案件磋商索赔中,实现多方联合协同办案,完善“林长制+”协作机制;与行政处罚有效衔接,创新赔付方式;重视基地建设,实现立体修复。
  北京市水务局通报了多措并举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协同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全市水务系统出台全面建立河长制、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多个政策文件和方案,水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性改善。2024年全市水生态健康综合指数为86.95,与2012年相比上升了22.9%。
  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郜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