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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制度实践十周年 北京检察机关交出合格答卷

本站发表时间:[2026-01-23]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1月20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北京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全面通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北京实践十周年的工作情况,并发布十周年典型案例。
  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在13个省区市开展检察公益诉讼试点,北京是其中唯一的直辖市。十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28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4856件、依法提起公益诉讼205件,支持行政机关作为赔偿权利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400件。全市4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最高法指导性案例,38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28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专刊案例。全市9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2人获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
  通过公益诉讼办案,市检察机关十年来共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0余万吨,督促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22家,推动拆除违法建设8.7万平方米,督促收回各类税费、国有土地出让金等国有财产损失15.4亿余元,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137.6亩,督促恢复或修复耕地456亩,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占地307亩,没收地上建筑物面积2万余平方米,向污染企业和个人追索生态损害赔偿金4.5亿余元。
  服务保障文化中心建设方面,市检察机关精准发力,以公益诉讼护航历史文脉传承。西城区检察院办理“中轴双塔”历史建筑风貌保护案以及琉璃厂历史文化街区风貌保护案,服务中轴线保护管理。密云区检察院督促行政机关因地制宜保护长城城堡,并编制区级《长城城堡活化利用规划》。通州区检察院以履职办案保护金口新河故道遗址、大运河滚水坝遗址等运河文物。昌平区检察院督促修缮零散烈士墓63处,推动形成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系列制度文件。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市检察机关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助力首都大气治理;市检四分院联合丰台、石景山、门头沟、房山、大兴、延庆6个区检察院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母亲河”永定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活动,并与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检察机关搭建协作机制,共同守护永定河流域生态安全。
  全市8家检察机关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园林绿化局、属地政府等建立公益修复基地和公益减碳示范林,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推动“生态破坏者”向“环境保护者”转变。
  文/董振杰 图/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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