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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 |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

持续贡献中国智慧

本站发表时间:[2026-06-11] 来源:法治日报 作者:
  以公正高效涉外审判彰显中国司法公信力影响力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持续贡献中国智慧
  作为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外审判工作日益受到关注。2021年12月,北京国际商事法庭(以下简称法庭)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担起了回答“如何以高质量涉外审判维护国家利益、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持续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与影响力”的时代使命。法庭成立至今,立足涉外商事审判实践,坚守司法主权、遵循法律原则、尊重法域文化差异,注重吸收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与内涵,高质量审理各类国际商事纠纷。截至目前,已受理各类案件万余件,当事人覆盖110余个国家和地区。
  北京四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浩鸣表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四年多的实践,在持续提升我国涉外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同时,彰显了中国司法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与制度自信,也为全球商事争议解决持续贡献中国智慧、提供中国方案。
  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坚持公正高效审理国际商事纠纷,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北京四中院副院长李迎新的话,道出了法庭办案的鲜明导向。
  在涉“一带一路”共建国家项目的光伏组件质量纠纷中,面对涉8099块组件、鉴定现场位于境外、技术事实复杂的实际情况,法庭推动跨境司法鉴定创新运用。在明确鉴定范围后,积极引导当事人与鉴定机构协商,提出将境外现场检测与国内实验室鉴定相结合、以部分推定整体的方案,破解了跨境、大宗标的物鉴定的实践难题。该案也成为北京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成功组织跨境司法鉴定的首例典型案件。
  “该案的审理,为完善涉外纠纷中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对增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法庭庭长马军告诉记者。
  某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以钢铁生产为基础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球墨铸铁管及铁铸件研发制造商。在一起涉及该公司的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法庭积极、准确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并以此为依据确定买卖双方义务、买方损害赔偿责任、欠款数额等。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实现跨国利益与多元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仅17天,一起承认美国法院离婚判决的司法协助案件就成功办结。在这起案件审查中,法庭准确适用了《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案涉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内容予以承认。这也是北京法院首例适用该公约审理的此类案件,法官们精准对接国际规则、持续优化诉讼流程的专业能力令当事人心悦诚服。
  北京四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晋东说,每一起涉外案件的高质量办理,其意义不仅在于实现纠纷的公正高效化解,更在于为当事人提供稳定、可预期的司法裁判,彰显我国司法机关平等保护中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立场,也彰显了法庭在应对复杂跨境商事法律冲突方面的专业能力。
  融入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彰显中国司法独特优势
  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在涉外审判工作中坚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努力使涉外审判工作成为展示国家法治形象、深化国际法治交流的重要窗口,全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
  “法庭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深刻体悟中华法治文明的独特魅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国际舞台上广泛传播、深入人心。”龚浩鸣说。
  “中外匪殊”作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涉外治理的思想精髓,其核心要义在于摒弃身份差异,对中外当事人一视同仁,坚持司法公允、不偏不倚。这一理念在法庭审理的一起涉外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中被贯穿始终。
  在这起案件的审理中,法官坚守中外同权的平等立场,对中外投资者权利予以同等保护,同时恪守“官有政法,人从私契”的法治精神,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真实合意的基础上,最终结合资金来源、股东权利行使、清算程序事实等证据,认定某外国公司系实际出资人,依法支持了该公司诉讼请求。该案的审理向世界传递了中国司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鲜明立场。
  “和合”文化蕴含着和谐共生、包容共济、互利共赢的深刻内涵,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文化根脉,也是中国特色纠纷解决机制的独特优势。法庭在审判实践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以和为贵”传统理念与现代调解制度深度融合,创新多元解纷机制高效化解了一批复杂跨境纠纷。
  博茨瓦纳共和国首个燃煤电站项目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总包方、供货方及制造方就设计缺陷、质量责任等问题产生争议,诉讼请求涉及金额数亿元,各方对抗激烈、技术争议复杂。法庭在审理中,及时引入技术鉴定机构,围绕争议的专业问题展开分析,确定了先“定分”明断是非、再调解推动“止争”的递进路径稳妥化解矛盾。在此基础上,法庭还创造性地将某电站设备公司与其供货商之间货款争议一并引入调解,保证各方款项得以及时、准确支付,防止引发新的诉讼,实现了同时为5家企业减负的共赢结果。
  李迎新告诉记者,这一纠纷化解模式不仅为跨国工程实践中频发的技术型争议提供了专业化解决范本,也为构建兼具高效、公平与灵活特性、融合中国调解传统与国际商事规则的新型解纷范式提供了有益镜鉴,鲜活诠释了“东方经验”在全球治理中的现代生命力。
  构建平台展现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成就
  走进北京四中院,精心设计的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专题展陈,总结梳理五千年中华文明史上璀璨的法律文化精华,广泛宣介中华法治文明的历史贡献和时代价值。这里已经先后接待文莱达鲁萨兰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AIFC)阿拉伯国家法官研修班等50余个国家和地区600余名法律界人士来访,俨然成为国际司法交流的特色文化阵地,获得来访嘉宾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赞誉。
  对于北京国际商事法庭来说,立足新时代涉外法治建设,坚持守正创新、开放互鉴已成为清晰的发展路径。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北京)实体平台、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涉外商事案件,并邀请中外商企、法律界人士旁听庭审,以公正高效、自信透明的审判程序展现中国司法公信力。与此同时,积极引入外籍、港澳台胞调解员参与纠纷调解,加强与国际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的务实合作,以开放姿态促进中外法治互鉴。
  法庭还主动融入国际法治交流,积极参与商事法院常设国际论坛、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年度论坛等活动,系统介绍中国涉外审判实践、“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等,在国际规则对话中持续发出中国法治声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龚浩鸣表示,北京国际商事法庭将始终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实践、创新务实的司法举措、生动鲜活的案例故事、开放包容的国际交流,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国际传播,向世界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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