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杨晋峰 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在“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 杨晋峰 摄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今天首次亮相全国两会“部长通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在“部长通道”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加大力度纠错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护身符
江必新在“部长通道”回答了有关今年最高法院如何进一步加大力度继续纠正涉产权、民营企业的冤假错案的提问。
江必新说,去年以来,最高法院根据中央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加大纠正冤错案件的力度。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纠正冤错案件。包括:在统一裁判理念上下更大功夫,在划清罪与非罪的界线上下更大功夫,在排查督办、细心甄别上下更大功夫,在深化政策、细化规范上下更大功夫,在建构避免冤错案件的长效机制上下更大功夫。
“希望通过这样一系列的举措,让法律成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的护身符,让法院成为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坚强阵地,让法官成为捍卫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固盾牌。”江必新说。
这些具体举措是:一个“务实招”,包括认真听取各方意见,检讨理念政策,排查存在的问题,发布典型案例挂牌督办案件;一串“政策链”,包括视情快立快审、慎用强制措施、厉行平等保护、力倡生道司法、及时兑现权益;一套“组合拳”,要求不仅要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人身权、财产权,而且要保护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等精神方面的权益;不仅对民营企业、企业家实行形式上的保护,而且要实现实质性保护;不仅要监督下级法院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还要通过行政诉讼、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实现协同保护;不仅要对个案进行认真复查,处理好一案一事,同时要建构长效机制,确保案件得到公平公正处理,真正做到永续保护。
最高检第一次直接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
童建明在“部长通道”回答了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
“过去一年,检察机关把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童建明介绍说,去年10月,最高检从一起向最高法院提起抗诉获得改判的强奸猥亵儿童案中分析这些年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了一份检察建议,建议教育部加强对学校安全的管理,加强预防性侵儿童和中小学生的工作。这是最高检第一次直接向国家部委发送检察建议。
童建明说,教育部对最高检的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组成了专门研究小组来落实对青少年的保护。全国四级检察院,有1796名检察长担任了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最高检首席大检察官张军检察长担任了北京二中法治副校长。
“孩子的伤是全社会的痛。我国有3亿多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工作,关乎亿万家庭的幸福。”童建明说,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和未成年人的犯罪两方面案件持续高发。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保护过度、惩戒不足的这个问题,要理性看待。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们国家秉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就是说,对罪错未成年人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他们“严管又厚爱,宽容不纵容”。
未成年人司法工作要专业化和社会化紧密结合,这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应该树立的司法理念。最高检成立了专门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我们将利用新设的部门,充分发挥这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探索,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处遇、临界预防等制度,同时要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力。”
本报北京3月12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