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25日发布司法解释,规范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其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泄露用户通信内容五百条以上可以入罪。
我国刑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高”司法解释对此规定,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用户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百条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用户信息五千条以上的”等8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说,针对司法实践反映的问题,司法解释明确,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而设立或者设立后主要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利用信息网络提供信息的链接、截屏、二维码、访问账号密码及其他指引访问服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发布信息”。根据刑法规定,利用信息网络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全国人大常委会
重点整治电商平台非法代购保健品
新华社电 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专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的现场提问,最高检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一一予以答复。
近年来,保健食品市场的乱象整治力度持续加大,但是虚假广告、夸大宣传、消费欺诈等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叶赞平委员对将采取哪些有效举措整治保健食品市场乱象提出询问。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局长肖亚庆表示,保健食品市场乱象涉及面广、原因复杂,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痛点、难点和焦点。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查处案件5.8万余件,货值33.2亿元,公布了34起典型案例,形成了一些震慑作用。
肖亚庆说,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保健食品行业的专项清理整治,同时,将研究起草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努力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监管制度,督促引导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科普,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