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崔晓丽)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评优结果今天揭晓。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办理的夏某某故意伤害案等71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公诉庭”,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等人诈骗案等20个案件获评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上海市检察院等5个检察院获得“优秀组织奖”(获评优秀名单详见第二版)。
据悉,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强化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建设,持续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半年时间里,最高检派出10个评议小组评议省、市(州)、县(区)三级检察机关在办的普通犯罪、重大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未成年人等五个检察条线案件222件。
经最高检各评议小组、最高检各刑事检察业务厅推荐,最高检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评定,71个全国“优秀公诉庭”和20个全国“优秀刑事案件审查报告”从被评议的案件中脱颖而出。
最高检相关通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组织刑事检察人员学习观摩优秀出庭公诉案件,不断提升出庭公诉能力;要把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以评议活动为“龙头”,带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质效整体提升,通过观摩、评议、推广等方式,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引领示范效应,进一步将评议活动的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