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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全国实施国五排放标准

本站发表时间:[2017-01-17]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陈雪柠

近日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为应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改善空气质量,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国将全面供应第五阶段国家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低于国五标准的将停止国内销售。

据悉,从2013年2月1日起,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始执行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3月1日起,停止销售、注册不符合标准的轻型汽油车。此后,上海、江苏、广东、陕西、浙江、天津等地陆续迈入“五”时代。升级后,国五车用汽油硫含量将比国四标准降低80%,而柴油质量从国三直奔国五,硫含量大幅降低97%。此外,国五汽油的锰含量、烯烃含量相应降低,油品使用性能改善,机动车各项排放指标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善。

升级后,国五车用汽油标号将由90号、93号、97号分别调整为89号、92号、95号。国三车用柴油升级国五后标号不变,国五和国三标准车用柴油可混合加注。


[供稿单位: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任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