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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服务机构将面临又一道监管“紧箍咒”

本站发表时间:[2016-12-28] 来源:北京时间 作者:黄海东

北京时间记者今日(12月28日)获悉,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发布《北京市房屋征收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动态评价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对房屋征收服务机构的违规行为实施动态评价记分,并进行公开曝光。这是北京市贯彻中央及本市“放管服”指导思想,加强房屋征收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息披露的一项具体举措。《办法》将于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结合北京市大力推行阳光征收的形势需求,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经专家多次论证,并在2016年7月网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后,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稿。

《办法》本着政府主导、社会监督、动态评价、信息公开、择优选用的原则,内容涵盖总则、基本信息采集与变更、服务行为动态评价、信息公示与应用、附则五个部分。

《办法》明确了需要采集服务机构的范围、采集主体及采集方式、服务机构信息变更实施方法等。《办法》规定了服务行为动态评价,统一了服务机构在房屋征收服务活动中的日常管理、记分主体及记分方式、不同记分的处理方式及服务机构的救济途径等内容。一个记分周期内(一年),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记分满12分的,将暂停一年在全市范围内承接或从事房屋征收服务。

《办法》还要求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如何有效运用信息,即加大对房屋征收服务机构不良行为的曝光力度。

据了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北京市相继出台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基本形成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1+X政策框架。在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维护群众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供稿单位:北京时间]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