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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捅死城管被判死刑 以命相搏的悲剧如何避免

本站发表时间:[2017-04-20] 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钟的

人民的好工会主席郑西坡也有一段跟城管的恩怨,他妻子正是因为卖早点时为躲避城管执法,不幸出车祸身亡。可见,不少守法、有正气的良好公民,也可能对城管持保留态度。

又见城管执法引发的命案!2016年10月24日,河北邢台卖糖葫芦的小贩张军虎因为违法占道经营,被城管查扣了三轮车上的遮阳伞。在争执过程中,张军虎持刀捅死一名城管,还造成两名城管受伤。今年4月18日,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军虎死刑。

现场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了事件经过,证据很充分,小贩张虎军暴力抗拒执法的事实应当没有争议。当事人也在法庭上表达了忏悔之意,毫无疑问,他应当接受法律强有力的制裁。

尽管城管执法的方式和手段都在不断改善中,但小贩和城管猫捉老鼠的游戏依然不时上演,类似恶性暴力案件也时有发生。“吃瓜群众”往往倾向于同情被执法的“弱者”。在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人民的好工会主席郑西坡也有一段跟城管的恩怨,他妻子正是因为卖早点时为躲避城管执法,不幸出车祸身亡。可见,不少守法、有正气的良好公民,也可能对城管持保留态度。

那些拔刀捅向城管的小贩,真的和城管有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吗?当然不是。多数情况下,反抗执法的小贩出于一种情绪上的应激反应,而这种应激反应往往是以城管查扣小贩经营工具为导火索的。在河北邢台案中,张军虎和城管矛盾的激化点就是城管查扣了他的遮阳伞,还打算扣他的三轮车。三轮车和遮阳伞在许多人眼中或许不是什么贵重物品,对小贩而言却意义重大。

固然,不是说小贩被执法产生情绪,进而铤而走险,暴力反抗执法就是合理的。目前的信息显示,这起事件中城管并无不当行为。杀人偿命,是被普遍接受的司法正义观,小贩罪无可赦。如果因为某种情理上的合理,就对犯罪者予以同情,社会就难以维持平稳的秩序。但是,城管与小贩长年两败俱伤的冲突,足以让人深思,城管的执法方式是不是出了问题?

罚款和查扣物品是城管常用的执法方式。对于罚款,如果被执法对象拒不缴纳,城管只能提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实中非法经营的罚款数额往往不大,很多时候城管不会走法律程序、申请强制执行。于是,查扣成了剩下的有效手段。虽然城管的扣押、没收有《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授权,但是在被执法对象和公众眼中,查扣是最消极甚至最野蛮的行为,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拒执法层出不穷。

为什么最后的手段成了城管执法的第一选择?城管法律地位不清晰,执法规范不明确,是阻碍城管拓展执法手段的主要原因。直到今年5月1日,第一部全国范围内的城管执法规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才会正式施行。即使是这样的全国性规范,其制定和发布的部门仅是住建部,只有行政规章的法律地位,很难说提高城管执法能力有实质意义上的突破。

城管执法门类众多,牵涉到多个部门管理的领域。然而,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城管却时常“单干”,法律赋予的执法手段不多,却期待摆平一切。像公检法那样密切配合的流程化司法体系,较少出现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有人认为,城管部门更像是一个独立的王国,所有案件在最基层的执法人员手里都是“终审判决”。一些地方的城管部门大院里查扣物品堆积如山,这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世界上很多国家没有像中国一样设立独立的城管部门,相关执法领域由其它部门分担,只要各个执法部门紧密配合,相关领域就不会出大的乱子。鉴于中国复杂的执法环境,专门设立城管部门不是不可以,但是城管不能脱离于整个司法体系,更不能形成独立的利益。执法手段贫乏,执法冲突数量却居高不下,说明城管在政府依法行政中所扮演的角色真的需要好好捋一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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