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8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自2012年《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实施五年以来,较好地满足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据悉,近年来,国务院各部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纷纷采取措施减轻当事人负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也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间,激发市场活力。
“原《办法》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最新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仍然存在差距,需要尽快进行调整和完善。因此,我局于2016年启动了对原《办法》的修改工作。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于6月28日颁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新《办法》的颁布正是对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局新闻发言人胡文辉向记者介绍。
胡文辉表示,《办法》主要从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适用条件、办理手续、处理程序等四个方面对原《办法》进行了修改。
“原《办法》的修改是贯彻国务院要求、顺应社会需求、回应公众期待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将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促进改善营商环境,压缩专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新《办法》的实施还将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协调联动,实现快速审查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撑国家产业布局,提升保护效果。”胡文辉指出。
相较于原《办法》,新修改的内容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呢?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说,新《办法》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是扩展了优先审查的适用范围。原《办法》只规定了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不涉及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也没有包括专利复审和无效宣告案件。新《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以及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案件,形成系统完整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
其次是完善了优先审查的适用条件。除了原《办法》中规定的与国家产业相关的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外,新《办法》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中国制造2025》等重要文件的政策部署,并参考其他国家有关优先审查的规定,扩充和丰富了适用优先审查的情形。
第三是简化了优先审查的办理手续。从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方便申请人、减轻文件准备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例如,不再要求提交检索报告,请求人仅需提交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在某些情况下,不再需要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第四是优化了优先审查的处理程序。新《办法》根据不同的专利类型以及程序特点分别设定相应的答复期限和结案期限,并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审查实践,规定了因一些事由出现需要停止优先审查程序,按照普通程序处理的具体情形。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新《办法》的实施对专利审查质量提升工作会带来更多促进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业务管理部部长郑慧芬告诉记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专利审查质量提升工作,去年年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的重要任务,我局专门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从创造、申请、代理、审查以及运用和保护等多角度对专利质量提升进行了整体谋划,并将在“十三五”期间以年度推进计划的形式逐年落实。
“从2008年开始我局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专利审查质量进行调查评估,自2010年起调查结果显示社会满意度持续处于“满意”区间。从组织保障上,我们建立了内部审查质量评价工作组和外部社会意见反馈工作组,聘请专利审查质量监督员,形成审查质量内外双监督机制。从制度保障上,我们定期召开审查质量分析会,规范审查质量管理内容,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我们还积极拓展和提高审查员在技术、外语、法律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利用审查员实践基地开展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与实践培训,聘请外部技术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并通过开展专利检索测试等活动提升审查员检索能力。全方位地加强审查能力建设,保障专利审查质量稳步提升。”郑慧芬告诉中国经济网记者.
“我们一直在不断改善工作提升专利审查质量,新《办法》的实施,定会促进解决大家一直关注的‘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的问题。事实上,由数量到质量的转变,大家一直在努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产权保护特别是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这个讲话我们很受鼓舞,我们第二天上午就组织学习,大家必须全力以赴贯彻落实......”郑慧芬如是说。
热点解读
更多直击一线
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丽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