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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公安改革 创新推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本站发表时间:[2017-01-10] 来源:搜狐警法 作者:

执法办案场所是公安机关开展执法活动的基础保障和支撑。为深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有效提高合成作战和执法办案效能,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主动适应日益公开透明的执法环境和人民群众对基层执法工作的新期待,北京市公安局党委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新标准新要求,作出了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面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执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项标准》等,明确“整合资源、源头管理、合成作战、一站式办案”建设思路,以及“规范办案、方便基层、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建设原则,细化了“辅助办案、支撑办案、监督办案”三项基本职能,规范了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要求、功能及业务标准,通过有效整合各警种资源,强化合成作战的“一站式”办案机制,实现硬件建设标准化、监督管理精细化、案件办理集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目标;强化改革驱动,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载体,以推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为两翼,采取“一体两翼”的模式,积极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一方面,在办案中心设立受案立案监督室,紧紧抓住“警、案、人、物、卷”等执法活动五个关键要素,通过电话回访、网上巡查、调取现场执法记录、实地检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受案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对受案立案初始环节的跟踪督导、常态监督和动态管控。另一方面,督导推动市局《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重点抓好证人保护制度、侦查人员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执法效果;强化机制创新,创建了以“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为特点的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新机制,健全完善网上受案立案监督管理体系,案件当事人可凭《立案公开工作权利义务告知书》中的专属查询密码,通过互联网实时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律师会见、未成年人社工帮教等职能,在全国创新推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有效加强执法源头管理和流程管控;强化因地制宜,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在海淀分局试点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上,按照“硬件建设统一标准、案件办理统一流程、办案环节统一管理、合成作战统一保障”的“四统一”原则,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在全局铺开。目前,已有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通州、顺义、房山、怀柔、密云、延庆、天安门等分局,以及公交总队共15家单位16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完成建设。运行以来,在规范执法办案、提升办案效率、保证办案安全、严密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以办案场所的规范化促进执法办案的规范化,得到了基层民警和检法机关的充分认可。

2016年10月间,公安部在海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召开了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研讨会,全国人大、中政委、最高检、最高法等中央机关的相关领导及知名的专家学者、律师代表在实地参观中心后,纷纷表示:很震撼。案件的质量要从源头抓起,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为一线民警办案提供了高科技、智能化、规范化的办案场所,相关部门合成作战,发挥警种专业优势,能够随时提供必要的办案服务和支撑,既确保了民警源头执法行为程序的正当性,又确保了收集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从源头有效防范了冤假错案的发生。北京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这种模式非常值得在全国公安机关予以推广,对首都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满信心。

下一步,北京市公安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按照“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四个第一”理念,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充分发挥办案中心“执法中枢”作用,以推动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改革为牵动,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首都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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